陈浩天出席香港外国记者会 「港独冲示威区」警方直接抬走

陈浩天出席外国记者会。(图/路透社,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14日应邀出席外国记者会(FCC)演讲,场外也有许多主张不同意识团体人士示威抗议。而新兴的港独组织「学独联」代表陈家驹也到现场,但由于他试图想要到会场当场被警察抬走。

据香港橙新闻报导,陈浩天出席香港外国记者会,期间也提及港独,场外有团体高举国旗标语「港独非常毒」,也有些人的牌子上写着言论自由,警方则派出多名警察戒备。值得一提的是,陈家驹因无视多次劝阻,冲出示威区,横跨马路企图到香港外国记者会门口,中途被警方拦截直接抬走。

对于演讲如期举行,中国大陆外交部驻香港公署声明表示义愤并予以谴责,「中国宪法香港特区基本法有关法律充分保障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是有底线边界的,港独违宪违法,根本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

声明指出,「香港民族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明目张胆鼓吹、煽动「港独」,其党纲提出「废除《基本法》、建立独立的香港共和国」,扬言「支持并参与一切有效抗争」,而且有计划、有部署地采取了一连串挑战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行动,包括发动大规模「港独」集会,向中小学生派发「港独」传单,赴境外与「分离主义分子勾连等。

▼团体在场外抗议。

声明表示,此举触碰了「一国两制」的底线,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严重损害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严重危害香港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以及他人的权利和自由,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香港特区政府宣布考虑根据《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中央政府坚决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处理有关问题。

声明指出,香港外国记者会在香港运作近70年,应该很清楚香港新闻自由是有保障的,同时更应该清楚,新闻自由是不能滥用的,在中国香港特区土地上,就必须遵守中国和香港特区的法律法规,该组织口口声声说维护特区法治,但言行不一,双重标准

特区保安局日前宣布考虑根据「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案件还处于申诉期,香港外国记者会就急不可耐邀请陈浩天演讲,为宣扬「港独」主张、蛊惑人心提供讲台,这是明目张胆干扰特区法治,是滥用新闻和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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