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通被立委呛「没肩膀」 怒回:捍卫主权「我肩膀很宽啦!」

陈明通强调自己「肩膀很宽!」(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蔡绍坚台北报导

立法委员陈怡洁24日在立法院质询指出,外面有声音陈同佳案现在由陆委会主导,形同「太上法务部」,主委陈明通还一直扯「司法互助协议」,是把国人白痴,「你身为一个主委,没有肩膀啦!」陈明通则回呛,「我肩膀很宽!我为捍卫中华民国主权,中华民国的司法主权,要求双方有司法互助,共同来审理陈同佳这个杀人犯,有什么不对?」

陈怡洁表示,陆委会现在主导陈同佳案,形同「太上法务部」,政治凌驾法律,还不断强调「司法互助」,但陈同佳在香港已经服完刑了,是自由身,「陆委会一直拿司法互助来『骗东骗西』,把大家当成3岁小孩,主委错误的判断,是不是应该要下台,向国人道歉?」

陈明通否认判断错误,并强调陆委会是依法行政,按照《国际刑事司法互助法》的规定台港澳可以准用,法务部要透过陆委会跟港澳协议。

陈明通话一说完,陈怡洁就反驳,指陈同佳就是自由身,在香港没有刑事问题,陈明通拿《国际刑事司法互助法》来讲,是把国人当北七(白痴),「法律是要他在香港也有犯罪,但是他在香港已经服完刑了,是自由身,所以不要再扯到司法互助协议,你不是错误判断,你是什么?不用跟国人道歉吗?」

面对陈怡洁的追问,陈明通以跳针方式回应,「我讲的是中华民国法律、中华民国法律、中华民国法律,贵院通过的法律!」「司法互助、司法互助、司法互助、司法互助,坚持司法互助!」并指出,陆委会是依照中华民国的法律行政,台港不论是过去、现在、未来都必须要有司法互助协议。

陈怡洁回呛,「陆委会讲的都是主权,一个陆委会的主委,害我们国家差点丧失主权,还好意思讲司法互助协议,知法玩法,还要在那里骗东骗西,说实在,你第一名啦!」

听完陈怡洁的话,陈明通「嘿嘿」笑了两声说,「感谢委员指教,但没有主权,就没有司法主权,没有司法互助,怎么共同打击犯罪?怎么移交犯嫌?」并说自己「真的不懂委员的逻辑」。

陈怡洁马上回,「我也不懂你的逻辑,不懂你身为一个主委,没有肩膀啦!」陈明通则说,「我肩膀很宽!」陈怡洁又呛,「那是对蔡总统啦!」

台前,陈明通激动表示,「我为捍卫中华民国的主权,中华民国的司法主权,要求双方有司法互助,共同来审理陈同佳这个杀人犯,有什么不对?我肩膀很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