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三读 工商界:大同条款变成大陆条款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公司修正案,工商界批评,未来大同条款会变成大陆条款,大开后门陆资来台。(图/资料照)

记者冯建棨/台北报导

公司法修正案今天(6日)修正通过,各界最在意的SOGO条款及大同条款,SOGO条款不溯及既往,但大同条款却通过,让过半股东可以在自行召开股东会,面对这次修法,工商界大喊,大同条款会变成大陆条款。政府应该要在给予时间企业调整

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说,这次修法大部分都有采取工商业界意见,只有大同条款有通过,原本主张一年,现在只有3个月会太短,希望政府能调整到至少半年以上。另外新法上路后,开股东会应该要先申请董事会同意,如果董事会不同意,才提报主管机关批准才能开股东会,这样才比较名正言顺,不会制造纷乱。

商总理事长赖正镒表示,工商界最在意的是「大同条款」,只要未来一方握有51%的股权就能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可撤换董事会总经理,让专业经理人离开, 这影响相当大,「这让台湾公司永无宁日」,虽然最后有给3个月缓冲及,但还是太短。

赖正镒指出, 未来只要市场派会占上风台积电、金控公司等持股低的公司都会受影响,且这调可能大开后门,「大同条款变成大陆条款」,未来陆资可以分批进来台湾,陆资绕由美国澳洲欧洲或其他国家进到台湾来,只要陆资重整取得经营权,这会变成企业更多动荡不安。

至于在公司法人条文,过去喊出要删除,企业界大喊万万不可,否则会影响公司营运,最后修法仍维持原样。林伯丰说,法人董事可以继续维持,这符合工商业界的期望。

赖正镒说,过去工商界就希望能让法人董事能继续维持,如果不能由法人派董事,这会影响企业投资,且政府会派来当代表,这会影响到投资,还好没有通过,感谢维持原来的条文。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公司法修正案,工商界批评,未来大同条款会变成大陆条款,大开后门让陆资来台。(图/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