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律师陈报士检!潘母「下通牒」:12天后没搭机将不帮忙求情

港女命案死者母亲今再度喊话,催促陈同佳尽速来台投案。(图/记者屠惠刚摄、路透

记者刘昌松、陈羿妏/台北报导

2018年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日前表示将于10月份来台投案,其委任理律法律事务所今(12日)公开声明证实陈报士林地检署。另外,死者潘女母亲再度喊话,催促陈同佳尽快来台投案。

理律法律事务所今公开声明表示,证实为陈同佳委任律师,目前已陈报士林地检署,然而,至于详细细节,基于律师保密义务,他们不方便透露;随后,士林地检署也证实,已收到理律事务所的陈报书状,目前正在讨论、研究后续陈同佳来台之相关流程,并呼吁港府应务实回应我方已提出之司法互助请求。

对此,死者潘女母亲今接受《明报》专访时,再度喊话,「陈同佳你已经不是一个小朋友,现在已经22岁,台湾已提供多个途径给你,你为何不去办理启程手续呢?如果我订下的期限『10月23日前』,你还没搭上飞机,我就不会帮你求情,距离现在也只剩12天。」

▼理律法律事务所公开声明。(图/记者刘昌松翻摄)

以下为士检书面声明:

本署于109年10月12日下午收受由凃姓、赖姓与蔡姓三名律师署名之陈报状、本署107年度侦字第6329号案件陈姓被告署名之刑事陈报状及3份委任状,已交由该案之承办检察官依法处理。后续本署仍将积极侦办,贯彻我国司法管辖权

另本署侦办本案,前已三度经由法务部透过陆委会向港府提出取证及人犯遣送之司法互助请求,惟均不获港府置理,基于本案事实调查之所需,本署仍借此呼吁港府应务实回应我方已提出之司法互助请求,协助将犯嫌早日绳之于法,具体实现本件个案之司法正义,并慰被害人及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