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港府要求「释放陈同佳」投案 潘母:你儿子被杀一定叫陈滚去台湾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港女命案受害者晓颖母亲20日前往香港政府总部外,读出要交给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的公开信,她表示,犯嫌陈同佳仍未动身前往台湾,还住在警方的安全屋,要求港府马上「释放」陈同佳,让陈同佳能台北驻港办公室办理赴台签证,「换成被陈同佳杀害,被弃尸荒野,最后变成一堆血将与白骨的,若是你的儿子,你一定会更心裂,要陈同佳『滚』往台湾投案。」

潘母提到,对李家超先前在回应内未回答她所提出的问题,感到极度失望,所以再写了一份公开信,希望李家超不要再逃避回答所有问题,「我们深信女儿的命案终有昭雪的一日,但近日你们(林郑月娥、李家超)的表现令人失望,陈同佳仍未动身,港府竟束手无策,莫非你们想晓颖的案件永远烂尾,成为冤案?」

潘母指出,其实台湾方面已多次提示,好让陈同佳可以尽快投案,可是港府并没有把这宗案件「特事特办」,陈同佳出狱之后还一直住在警方的安全屋,「这点令我及很多香港人至今都很不明白,为何你任由陈同佳使用香港纳税人血汗钱浪费警力,来保住这个已向港警招认杀害我女儿的台湾通缉犯,他也承诺愿意赴台投案自首,但为何还继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图/路透社

潘母表示,陈同佳这样过日子已足足一年,只要陈同佳一日仍在警方的庇佑下受保护,都会令香港及港府添烦添乱,「你觉得值得吗?你为何不作出解释?难道你想违反天理?这是天理不容的!」

潘母指出,为了让陈同佳可以对准台方窗口投案,她再次把3项要求简单覆述,第一是马上「释放」陈同佳,让他带齐所需文件证件,亲自去台北驻港办公室办理赴台签证;第二是香港刑侦人员应尽快将疑犯的口供与证据交给台湾;第三是希望陈同佳珍惜她为其求情的机会,尽快在10月23日(陈同佳在港出狱一周年)前赴台投案。

潘母提到,台湾在2016年石棺尸案「特事特办」,与港警合作,成功引导疑犯,绳之于法,她敢肯定,换成被陈同佳杀害,被弃尸荒野,最后变成一堆血将与白骨的,若是李家超的儿子,这位曾被儿子提名,又夺得「最好爸爸奖」的父亲,一定会更心裂,要陈同佳「滚」往台湾投案。

▼陈同佳去年10月23日在港出狱,近一年来未赴台投案。(图/路透社)

潘母指出,陈同佳一日逍遥法外,恐怕日后,每一个香港人都要提心吊胆,担惊受怕,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因为陈同佳杀人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还能在街上趴趴走,「万一他再次犯案,你会承担全部责任吗?还是你觉得,要继续包养陈同佳至终老,让全香港人没好日子过,担惊受怕?」

潘母强调,希望李家超正视问题回答,不要用没建设性的回复与官腔回应,这是完全没有帮助的,「我的女儿潘晓颖要知道,你身为香港人的保安局长,期待知道阁下会不会马上与台方进行刑侦人员交换案件资料,让陈同佳可以尽早赴台投案,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潘母还在信末写下,「我们知道你贵人事忙,日理万机心系家国大事,带女儿的命案也是我们一生中最大的事,上周你的回信完全没有理会及对准我的问题,这次为方便你回复,我们为你准备了回条,烦请简单圈出适当答案,让我们知道你会不会为了陈同佳杀人弃尸案提供信内所列出的3点往台湾投案程序给予协助。」

信末的回条特别列出了「圈写处」,让李家超方便回应,「本人李家超将(会/不会)马上与台方进行刑侦人员交换案件资料,以便陈同佳于10月23日前对准台方窗口办理及启程往台湾投案。」

▼潘晓颖母亲再次发出公开信,还提供「回条」给李家超填写。

▲潘晓颖母亲赴香港政府总部,读出要给李家超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