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拟来台投案 赖香伶吁「入境就逮捕」:积极行使司法主权

▲立委赖香伶。(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2018年杀害女友装箱弃尸」的港人陈同佳,是香港政府订定「送中条例」的滥觞,接着引爆港人发动一连串大规模「反送中」示威行动抗争迄今未停歇。对于陈同佳近日传出可能来台投案民众党立委赖香伶呼吁,司法机关应积极行使司法主权

赖香伶表示,1年前香港男子陈同佳涉在台湾杀人,不仅让香港政府借此订定「送中条例」,随后引起港人发动大规模「反送中」示威运动,更促使中国政权绕过香港基本法,在今年7月制定「港版国安法」,然而暂且撇开错综复杂的台港政治关系,面对陈同佳即将可能来台投案,她要呼吁司法机关,应积极行使司法主权 。

赖香伶指出,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本法于在中华民国领域犯罪者,适用之。…」因此,陈同佳既有在台湾杀死女子潘晓颖的嫌疑,基于我国刑法,这个案件本来就在我刑法效力以及刑事审判范围内,在108年12月3日陈男就已经遭士林地检署发布通缉,若陈男要前来台湾受审,本就应交由我国独立的司法机制依法处理,积极接受该通缉犯投案,进行侦办,任何通缉嫌犯不管如何入境,一入境就应该依法逮捕

其次,据报导陈男已愿意来台投案,我司法机关基于打击犯罪的立场,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更重要的是,在我国与香港尚无正式的司法互助协议情况下,如何让本案能够在台湾进行审理,其实也能彰显我国的司法主权。

「如果陈男真的抵台,我侦查机关不仅应该将他逮捕并进行侦办,政府也可以呼吁香港政府,若真有打击犯罪的决心,应积极提供我方相关证据,让被告陈男能在司法独立的情况下接受公正审判。」赖香伶说,这才是台湾相较于中国,最能展现主权及软实力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