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男/不满临检可抗议录影 但不得拒绝更不能胡乱骂

沈政男精神科医师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条:警察于公共场所合法进入之场所,得对于下列各款之人查证其身分:一、合理怀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什么叫「合理怀疑」?你当然必须给予警察职前训练,并取得业界共识,然而警察一旦站上街头,就是一种执法人员,你必须相信他们能依法执行职务。

警方夜间道路临检。(图/记者林悦翻摄)

《释字第535号解释》:受临检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临检之命令、方法、应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情事,于临检程序终结前,向执行人员提出异议,认异议有理由者,在场执行人员中职位最高者应即为停止临检之决定,认其无理由者,得续行临检,经受临检人请求时,并应给予载明临检过程书面

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警察的临检理由不合理,你可以当场抗议,尤其可以向在场更高阶警员抗议,但如果警察认定抗议无理,还是可以继续临检,而这时你就必须配合,否则就必须承担逃避临检的后果

▲逮捕上铐示意图。(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也就是说,新闻中那位人士,如果认为警察不应该以「长相陌生神色紧张」为理由来临检,可以向在场其他警员抗议,但如果警察依然坚持必须临检,你还是必须配合。你可以当场录影或做书面纪录,事后提出行政或司法救济,而不是拂袖而去,或胡乱骂人

这使我想到了多年前,家人有一辆机车遗失了,报警处理,没多久就找到了,但没有去销案,结果几天后,不知情的我骑了出去,在路上被警察临检(原因忘了),警察一查,嘿,这辆机车不是遗失了吗?怎么你会骑出来?是不是你偷来的?走,跟我到警察局

然后我就被带上警车了。没坐过警车的人不会知道,你坐在后座,前面就有一条铁栏杆,还好我没被铐住。

你说,我当场会不会觉得警察胡乱逮人?明明是我家里的车,怎么说是赃车呢?我可不可以乱骂警察,然后一走了之?

▲笔者曾经因为通报案件未销案,被警方盘查后带回警局。(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当然不行啊!

到了警局,没多久家人就过来,弄清楚事情,很快把我带回去了。

这事情其实更要放大来看:如果说警察滥权,胡乱临检,试问,这是不是上行下效

过去一、两年,蔡政府利用《社会秩序维护法》大举告人,说是造谣、影响社会安宁什么的,试问,你凭什么认为人家造谣?又怎么认定影响社会安宁?这不都是你自己的心证,跟那位在街上盘查良民的警察,没有两样吗?

▲去年「查水表」暴增至320件,数量是前年两倍之多。

但你看那些责备警察胡乱临检的人,有没有质疑过蔡政府胡乱告人?

我从这里就可以推断你对其他公共议题的评论品质

热门点阅》

吴昆玉/从汉光演习全面检讨陆军的若干心态思维

吕秋远/撑不下去的时候 请放过自己、放过别人

胡文琦/日本核灾废水来袭!要甩掉「逢日必软」外交部可以更强硬!

毕殿龙/汉光演习不兵电厂遭炸毁 是怕民众知道必然发生?

● 本文获作者授权,转载自「沈政男」粉丝专页,原标题为「对临检有异议应当场抗议 若无效可纪录过程 但不得拒绝更不能胡乱骂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好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