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帮写诉状请喝咖啡即可 代书反悔惨赔
卢姓代书经王男委托,代为处理债务纠纷,不料事后王男却不愿支付25万余元费用,愤而提告,王男则反驳,事前多次询问价码,对方回应只要请吃饭、喝咖啡即可。新北地院认为卢男未讲明收费标准,也确实出席饭局,仅获赔2772元的代垫邮资。
卢男控诉,2013年8月帮忙处理王男的债务纠纷,期间除了帮忙写存证信函,还陪王男出庭、代拟告诉状,案件圆满结束后,寄送代办明细向王男请款,费用包含代垫邮资、代写存证信函及告诉状共25万余元,没想到王男迟迟未出面解决,愤而提告。
王男反驳,当初经友人介绍求助卢男,事前表明经济困难,没办法花6万元请律师,卢男大方回应义务帮忙,请吃饭、喝咖啡就可以了,双方无委任关系,也没有答应要支付报酬。
新北地院审酌,双方虽未订定书面契约,但卢男有帮忙代办事务,已产生委任关系,然而卢男未明确说明收费方式,也出席2次饭局,仅判赔2772元的代垫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