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事业逾30日未退款 遭罚120万元

公平会指出,《传销管理法》赋予传销商参加传销事业有30日的犹豫期,及犹豫期后仍可随时提出终止契约退出传销事业,且明订传销事业受理传销商退出退货申请,应于法定期限30日内办理完成。

据公平会调查,东森全球公司于2020年11月至110年9月底受理传销商申请退出退货案件中,有百余件未于法定期限办理退出退货,影响传销商权益,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规定。

公平会提醒,传销商若发现不适合经营传销业务,应以书面向传销事业办理退出退货,传销事业受理传销商退出退货应留意办理期限,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