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思贝克从事多层次传销少1动作 公平会开罚30万元

台湾贝克有限公司没有在开始实施前报备,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公平会罚30万元。(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台湾思贝克公司近期被民众检举,从事多层次传销,且未在实施前向公平交易委员会进行报备,已经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6条第1项规定,遭公平会开罚30万元罚锾。

根据多层次传销管理法规定,多层次传销事业于开始实施多层次传销行为前,应检具载明事业基本资料营业所、传销制度传销商参加条件、拟与传销商签定的参加契约内容商品服务品项价格及来源等文件,向主管机关公平会报备。

公平会近期接获检举,台湾思贝克公司与日本Club Sparkle株式会社签订合作契约,从2018年1月起提供业务支援服务,并于花莲、台北、新竹、台中等地租借场地举办「Sparkle Academy」(台湾思贝克学苑),招揽他人加入日本Club Sparkle株式会社的传销计划或组织,推广、销售商品,当参加者介绍他人加入及购买商品可获得「推荐红利」及「重销红利」等具有多层级抽佣关系团队计酬特性奖金

不过台湾思贝克公司并没有在开始实施前向主管机关报备,公平会表示,已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6条第1项规定,处以新台币30万元罚锾,并令自处分书送达的次日起,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至于外界关心的变更销售商品是否要报备,公平会说,多层次传销事业若要停售、少卖或新卖商品,一样都必须依规定向公平会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