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商未依规定报备 公平会罚

环贯绿佳利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变更传销制度,未事先向该会报备,公平会以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处新台币10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环贯绿佳利公司于2004年12月12日报备从事多层次传销,销售商品食品美容保养品为主,该会于2020年9月派员赴环贯绿佳利公司主要营业所进行业务检查,查悉该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5日所实施针对传销商介绍新人以「奥芮姬系列一组商品」入会之推荐奖金制度,以及自2020年6月22日举办「发送推荐红包活动,均未事先向该会报备,已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7条第1项规定

公平会再次提醒,传销事业面对竞争激烈的经营环境,实施奖励活动或设计更为优渥之奖金制度,借此激励传销商,为常见之作法,惟应于实施前向该会报备,避免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