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投行看大陸/香港公司須審計影響台商分析

台商今年起须委托香港会计师对设立的香港公司进行审计。

之前专栏已分析,台商将投资利润等四种情况下的资金汇进香港,有可能会再被课征香港利得税,事实上,除了进到香港的资金会被课税外,今年起台商设立的香港公司,必须找香港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也是一大变化。

很多台商已于今年4月份收到香港税务局针对香港公司发出的利得税申报表,第一批已于8月29日前申报完成,由于台商大多没有香港来源所得,过去仅做零申报,自然从未做香港公司审计,但依最新利得税申报规定,未来台商设立的香港公司都必须出具审计报告,台商将因此增加为维持香港公司的作业成本。

审计报告是香港利得税申报必须检附的文件,未提交审计报告在形式上已不符合申报要件,如果台商自行判断在香港没有应课税所得,还是坚持进行零申报未提交审计报告,未来会存在很高的风险被要求限期内补交审计报告。若台商仍坚持没有逃漏税而不提交审计报告,最终可能由香港税务局直接核定税额,面临罚款甚至被提起诉讼。

尽管香港公司不是每年都会收到税务局的利得税申报通知,但如果当年度有香港应课税所得,公司就应主动通知并要求香港税务局发出申报通知,台商可透过每年的香港公司审计来确认是否有应课税所得,以确保可以即时通知香港税务局进行利得税申报。另外本文一开始所说,就算香港对四项境外来源所得要求缴税,但还是有特定的豁免课税规定,台商在操作股利汇出或出售大陆子公司股权前,应先征询香港会计师意见,以免被认定为香港的应课税所得增加税务成本。

因为台商过去在香港多是进行零申报,只有纪录银行流水帐,没有汇总可供会计师审计的日记帐及财务报表,所以在进行香港审计前,得先整理好香港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帐务及相关凭证,同时要留意审计报告出具的查核意见类型。

若会计师仅能对申报当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查核,以前年度累积下来的期初数无法取得足够的支持文件,很可能导致香港会计师最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此一来将引起税务局关注以前年度是否有逃漏税情形。

实务上若公司从未委托香港会计师审计香港公司,为降低被税务局关注机率,香港会计师可能会要求审计自公司成立以来的历年财务报表,会给台商带来很大的时间和作业压力,再加上2023年开始,香港会计师的审计业务大增,要找到愿意接受审计委托的香港会计师也变得不容易。

最后台商还要注意,香港官方已自2023年起宣导电子报税模式,最快将于2025年就全面要求电子报税,也就是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及利得税计算表,到时也须按特定电子格式上传香港税务局平台,届时香港税务局将更方便勾稽、查核各公司财务往来状况,所以香港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将是无可避免的事。

(本文发自台北,网址www.mychinabusine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