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力促共同富裕 专家建议开征遗产税、房地产税
大陆力促共同富裕,有专家建议开征遗产税、房地产税。(央视)
8月1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第一财经引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观点称,在促进共同富裕目标下,未来相关税制会进一步改革,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相关税种。
施正文指出,比如个税应该降低劳动所得税负,调整最高边际税率鼓励创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试点,房子多、价格贵的人多交税,发挥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可以考虑开征遗产税,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中共中央财经会议指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施正文指出,市场经济在初次分配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但每个人机遇、禀赋、资源等不一,初次分配后个人收入差异较大,这就需要政府通过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手段来对收入进行调节,促进共同富裕。慈善等第三次分配可以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当前大陆税制结构中,以所得税等代表的直接税占比低,而以增值税、消费税为代表的间接税占比高。目前直接税和间接税比重大概是3比7。
施正文表示,间接税主要附加在商品价格中,最终是消费者负担。穷人和富人在商品消费上的税负是一致的,但由于富人收入高实际负担低,而穷人收入低实际则负担高,这加剧了贫富差距。因此间接税比重高不利于收入分配调节,应该提高直接税占比,降低间接税占比,这也是目前国家税制改革的方向。间接税占比降低也有利于降低企业负担。
施正文表示,目前中国人财富不少体现在拥有多套房子上。下一步应该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尽快开征房地产税。一般来说只有一两套房子的老百姓可能不用交房地产税,对普通老百姓没什么影响。但房子越多、价格越贵的富人则需要承担更多的房地产税,因此房地产税能起到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特殊情形下还能起到房价调控效果。
目前「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专家分析,继重庆上海之后,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望扩围,为房地产税立法探路,积累经验。
目前大陆并没有遗产税,而且遗产税也未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施正文建议,可以考虑研究开征遗产税。遗产税是针对超高收入富人死后留下的遗产征收的一个税种,税率很高,一些国家最高边际税率超过50%,这对财富分配有重要调节作用,而且鼓励年轻人自食其力。同时高额的遗产税也倒逼富人去做慈善,这也可以促进慈善等社会事业对收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