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医保局化身「谈判专家」 17种抗癌药确定纳医保

▲17种抗癌药涉及范围。(图/取自微博人民日报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医疗保障局经过3个月的谈判,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都低于周边国家地区市场价格,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涉及了白血病淋巴瘤、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等多种癌症,其中新入医保的抗癌药与平均零售价相比,降价幅度达56.7%。

据人民日报报导,为了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对于国家抗癌药税收政策做出调整,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保险中,并规定各地医疗保险部门不得将这些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历程。(图/取自微博人民日报)

新华社报导,这次抗癌药纳入医保的结果与之前的谈判范围相比,仅有诺华磷酸芦可替尼片未谈判成功,而药品的谈判价格,是由医保利用两组平行评估方式对药品评估。

其中一组是「基金测算组」,以2017年上一轮药品谈判中的医保数据基础,在短时间内收集了21个统筹地区的最新数据,并涉及26个省份,共1.7亿条基础数据;另一组则是利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采用药物经济学测算药品进入国家目录后,预期支付的标准,并且以销量增加的情况定量预测

大陆医保局规定,在10月底需将这些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开挂网,同时医保经办部门也要及时更新系统,并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这些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分别为阿扎胞苷西妥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罗替尼、奥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戈非尼塞瑞替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布替尼、伊沙佐米、培门冬酶及奥曲肽等17种药物。

(图/取自微博人民日报)

(图/取自微博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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