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偷吃100元爱心便当!法官1理由「不忍心苛责」判拘役5天

陈女窃取100元便当。(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实习记者高琳景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51岁陈姓女子,在路过刘姓男子住处时因为肚子饿,将华山基金会志工提供的爱心便当拿走后吃完,并随手丢在一旁空地,后来刘姓男子返家后发现并报警处理,警方循线找到陈女,陈女承认涉案并辩称「肚子饿」才会偷便当,最后依窃盗罪起诉。

台中地方法院审酌陈女已有妨碍自由、窃盗前科纪录,加上无业且居无定所,正值中壮年的她具有谋生能力却不尊重他人的财产,不以合法途径赚取财物,而是以窃取方式侵犯他人个人财产,行为实属不当,但考量陈女行窃的是价值100元的便当,且是因为「肚子饿没钱吃饭」,不忍苛责。

法官引述春秋时代法家代表人物管仲名言,「衣食足而后知荣辱仓廪实而后知礼义」,认为陈女是饥饿情况下才窃取便当食用,又因肚子饿没钱,实在不忍苛责,考量陈女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经济等一切状况,依窃盗罪判拘役5天,得易科罚金5000元,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显示,陈女窃盗案件被告自己承认犯罪,且被告所犯为一定的轻罪,最终经检察官声请以「简易判决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