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貪腐的一體兩面 陸通過刑法修正案加重懲治行賄行為
大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9日表决通过大陆刑法修正案(十二),进一步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加大对贿赂行为惩治力道。(取自中国人大网)
中共近年力打贪腐,更强调「受贿行贿一起查」,不过原本刑法对于行贿惩处规范偏弱,造成行贿罪与受贿罪案件数量悬殊。大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9日表决通过大陆刑法修正案(十二),进一步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加大对贿赂行为惩治力道,未来只要是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或是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行贿等,都将被从重处罚。
继2023年7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审后,大陆刑法修正案(十二)25日再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于29日表决通过。
据新华社报导,刑法修正案(十二)共八条,进一步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加大对贿赂行为惩治力道,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修正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贿犯罪,将从重处罚。包含多次行贿或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
此外,若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等,也将从重处罚。
据人民日报报导,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曾就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指出,行贿与受贿是一体两面,但实务上存在对行贿惩处偏弱的情况,行贿罪与受贿罪案件数的比例大概在1︰3,有的年份达到1︰4或者更大比例。
该负责人表示,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污染源」,但当前「这种过于宽大不追究行贿的情况不利于切断贿赂犯罪因果链」,因此需要进一步发挥刑法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从刑法进一步明确行贿行为,并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另外,29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确定了「两会」日程。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而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日前召开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