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幫客利用職務走私胎盤素 食藥署:最重關10年罰1億
退休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松山机场分队长田家龙,涉嫌于前年10月至去年9月间,数度掩护一对跑单帮的辜姓父子,利用职权让2人经机场公务通道,自日、韩走私胎盘素入境,提供给医美名医吴绍琥,台北地检署昨指挥廉政署搜索、约谈涉案4人。卫福部今天指出,若经查违法进口的胎盘素为注射针剂品项,行为涉及违反药事法,最重可处10年有期徒刑。
食药署副署长陈惠芳表示,检调单位查获走私药品案件后,食药署会协助进行属性判定,若为针剂注射,一般会判定为药品,不过仍须看到实体才能判断。若经属性判断为药品,则该案件为输入未经核准药品,涉嫌违反「药事法」第82条,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亿元罚金。
另外,陈惠芳说,若有人明知为禁药,却贩卖、调剂、供应或意图贩卖陈列相关品项者,可依「药事法」第83条,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0万以下罚金。不过,实际裁罚内容必须等食药署人员看到实体品项后做出裁罚决议。
陈惠芳提醒,经食药署核准的药品,可确保安全、疗效、品质,使用未经核准的药品,安全性存有疑虑,相关制程并不明确,制程是否符合GMP标准也未知,严重时施打后恐遭感染,疗效部分也缺乏举证,恐会「形同白打。」
坊间流传,胎盘素具有养颜、美容、保湿等功效,因而广受民众喜爱。但陈惠芳表示,食药署并未发出任何一张胎盘素药物许可证,目前也没有厂商申请查验登记。
台大医院皮肤部主任蔡呈芳说,跟胎盘素宣称相关的成效中,最有可能透过合法管道取得合适产品的功能为美白。且胎盘素定义模糊,因为不是单一成分物质,每个人宣称的胎盘素可能是不一样的物质;有的可能会包含到尿囊素,来源有可能是人体、动物,或是植物。
卫福部今天指出,若经查违法进口的胎盘素为注射针剂品项,行为涉及违反「药事法」,最重可处10年有期徒刑;图为示意图。本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