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等太久…莽男踢凹門板判拘役25天 社區修復求償

基隆市李姓男子在住家大楼的1楼想搭电梯上楼回家时,不满等候时间太久,用脚踢凹外门板,用手扳开门板也造成损坏。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毁损罪判李拘役25天,得易科罚金2万5000元。全案可上诉。社区管委会另提起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由基隆地院民事庭审理。

判决指出,50多岁李男去年8月30日凌晨1点多,在所住的社区大楼的1楼想搭电梯上楼,因为等候时间超出他的预期,心生不满,愤而用脚使力踢电梯门,导致电梯外门板凹陷变形,接着又用手扳动电梯门板,使门板机件受损而不堪使用。

社区管委会王姓主委和廖姓总干事报案,基隆警二分局制作笔录后将全案送办。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查后,依毁损罪嫌起诉李男。

法官审理时,李男自白犯罪,社区监视器也拍下李男擡脚踢电梯门,动手扳动电梯门画面,加上电梯受损照片等证物,认定李男犯行。

法官审酌李男毁损他人财产,行为不当,念其坦承犯行,并衡量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素行、所生损害、家庭经济状况等情状,处拘役25日,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基隆市李姓男子不耐久候电梯,用脚踢凹外门板,用手扳开门板也造成损坏,被法院依毁损罪判李拘役25天;社区管委会另提起损害赔偿附带事诉讼求偿。记者邱瑞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