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內線交易賺了1222元 非貪汙圖利改判1年6月刑
调查局调查官杨肇忠卷入群联股市秃鹰案,台北地检署依图利、泄密及证交法等罪起诉杨肇忠及炒手邓福钧,一审判杨3年2月徒刑、犯罪所得1500元没收,邓2年徒刑、1104万元没收。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今依内线交易罪判杨1年6月刑,没收1222元犯罪所得;邓处1年8月刑,没收71万余元不法所得。
杨肇忠2011年起频繁买卖股票,但亏损连连,常向亲友调钱。台大商学研究所毕业的邓福钧长年投入股市、进行股票交易,多次因股票交易案件遭检调调查、侦办。
新竹地检署侦办群联电子公司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案,2016年8月5日下午前往群联公司等处搜索,但当日执行搜索前,群联股票及认售权证有大量异常放空交易,检调怀疑有侦查中泄密导致股市秃鹰情事。检调发现杨欠邓110万元,担心还款无着落,当他被检方指派支援群联假帐案勤务、参加专案勤前会议时,传LINE给邓男说「不要碰IC设计」。
邓一开始还一头雾水,问杨是否指的是「不要碰联?」、「不要碰群?」,杨回「不方便说」。邓追问「不要碰群联?」杨回传「右手摸后脑袋吐舌头冒汗」的LINE馒头人贴图,暗示邓不要碰群联股票。
更二审调查,检方侦办中信金控等向长虹建设购买内湖土地相关弊案,调查局受指挥于2016年6月8日执行搜索,杨肇忠于6月6日确知长虹建设为受搜索对象的重大影响股票价格消息,竟于6月8日9点27分以每股新台币60元的委托价,融券卖出长虹建设股票1仟股,再于同日10点34分以每股58.5元融资买进长虹建设股票1仟股回补,以此当冲的内线交易方式获利1222元。
杨因获邓福钧多次无息借款,于群联电子涉嫌财报不实案件中,为免邓福钧有损失,于8月5日10点35分许传送「不要碰IC设计」、「不要碰群联」等讯息给邓,邓接续融券卖出群联电子股票170仟股,再于消息公开后陆续回补,总计获利875万4526元。
更二审审理时,两人都认罪,合议庭认定他们犯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事证明确。
不过更二审认为,在金融市场进行股票交易与杨肇忠身为调查官的职权没有关连,他违法内线交易也非执行搜索职务本身有何缺失,因此内线交易的法律应非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第5款图利罪所称的法令,即使违反,也不构成图利罪,撤销改判。
高院审酌杨肇忠职司犯罪侦查,却为私利而内线交易,破坏资讯公开、公平的证券市场交易制度,影响一般投资人对证券市场公正性、健全性的信赖,不过他交易股票只有1张,犯罪所得仅有1222元,情节甚轻,因此轻判。
邓福钧因另案违反证券交易法经判处徒刑,于第二审审理期间再犯本案,更二审认为他不知警惕,且贪图私利而内线交易获利达875万4526元,情节非轻。考量邓在侦查中即已主动缴回全部犯罪所得,并透过投保中心与43名投资人达成和解,给付803万6600元和解金,改判1年8月刑。本件得上诉。
调查官杨肇忠利用LINE馒头人「摸头吐舌冒汗」 贴图传送搜索讯息给股市炒手邓福钧。资料照,记者王宏舜/摄影、取自LINE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