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选举无效诉讼 高等法院说明败诉理由

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发言人陶亚琴,说明丁守中选举诉讼败诉理由。(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国民党台北市候选人丁守中败选后提出选举无效诉讼,高等法院17日判决他败诉确定。高院指出,丁守中提出的「公投绑大选」与「选务瑕疵」等争点,虽然有些事实确实发生,具有瑕疵,但这些瑕疵并不影响选举结果,另外举证不足,难以证明瑕疵影响投票结果,所以判决败诉。

去年11月24日的九合一大选后,丁守中以3252票的差距落选。他认为投票过程中有诸多疏失,声请重新验票,并缴交保证金428万余元,验票最后结果确认丁守中获得57万7096票,当选的柯文哲获58万663票,2人差距扩大为3567票。丁守中随即提出选举无效之诉,控告中央选举委员会、台北市选委会单位,包含「公投绑大选」、「一边开票、一边投票」、「弃保效应」等选务违法失职乱象,要求重新投票。一审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丁守中败诉,丁守中上诉二审。

案件上诉后,丁守中并未提出新争点与新证据全案经由高等法院6个月的审理后,于17日宣判,高院驳回丁守中上诉,丁败诉确定。高院之后由民事庭发言人陶亚琴,出面说明判决理由。

其中丁守中主张,北市选委会放任选举人于投票时间截止后进入投票所投票,当时不少人仍在排队,并可以使用手机监看开票结果,「一边投票、一边开票」的乱象,严重影响选民。但高院认为,依照《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当时已经在场排队的选民,处于随时可以投票的状况,让他们将票投完并未违反公平原则;此外,丁守中主张排队民众看手机开票,高院认为,依照该法规定,没有禁止未进入投票所的民众使用手机,所以选委会没有违法;此外,高院也认为丁守中并未举证,选民看了手机开票后,就会影响投票结果。

至于公投绑大选的部分,高院认为此乃立法裁量问题,是中选会遵循合法法规,所做出的决定,并未违法。而弃保效应部分,高院则认为丁守中并未举证证明,这部分也未采信。高院综合以上意见,认为本次选举确实具有许多瑕疵、缺失,但并未影响投票结果,故丁守中主张的内容,并为该当选举无效之诉要件「选举委员会办理选举违法,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因此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