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表后私接 充电桩修法拚下会期通过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修法,管委会不可以安全性、电力负载不足等理由,拒绝车主在车位安装充电设施,图为智慧停车充电柱。(本报资料照片)

没有正当理由不可阻挡电动车主安装充电桩的《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修正案,一推2年没下文,内政部营建署副署长徐燕兴表示,希望能在立法院下个会期通过,不仅是对电动车主的保障,还可防止目前车主「表后私接」的线路走火公安问题。

由立委提案的《公寓大厦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订管委会不可以安全性、电力负载不足等理由,拒绝车主在车位安装充电设施,2021年在立院完成一读,但营建署研拟的修正草案版本,目前行政院尚未实质审查。

营建署公关室主任庄棋凯指出,修法应该会是下会期,因充电桩议题外界有各种不同声音,先前透过跟公会及地方政府的讨论比较聚焦后,希望下会期能通过,详细内容要等行政院会通过才有较详细的版本内容。

台电统计电动车充换电申请件数已近3000件,但实际有些住户自行找技师在电表后拉线安装没有向台电申请,黑数很多。台电配电处副处长蔡绪良指出,在表后开关箱拉电源线装设,万一超过容量,就看谁成为「压死骆驼最后一根稻草」。

他说如此轻则跳脱,严重的可能线路烧损,「电线走火」。未来如果《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修法通过,就不允许车主表后私接,对安全较有保障。内政部官员表示,条例实施后,未来充电设备就应采用符合法规的线材,且必须请承装业者提供施工计划书给管委会确认。

蔡绪良建议社区大楼选用「专设一户」,整层使用一颗电动车专用电表,可扩充到许多支充电桩,不仅线路不杂乱,重点是比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