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用餐後腹瀉嘔吐!食藥署稽查藏壽司結果曝:21家不合格
藏寿司。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4月7日至13日腹泻门急诊就诊累计13万9848人次,另有多起餐厅群聚感染,其中「藏寿司」就有数10名消费者因腹泻、呕吐而就医,被通报为食物中毒,累积3人检出诺罗病毒。食药署17日公布藏寿司全台分店稽查结果,在55家分店中,21家需限期改正、2家持续停营业,一旦确认工作人员感染诺罗,上班传染给顾客,最高可开罚2亿元。
食药署稽查55家藏寿司分店 竟有21家限期改正
中华民国基层医疗协会秘书长罗源彰表示,如果餐厅工作人员感染诺罗病毒,处理食材过程中,就可能传给其他人,如果病毒量够多,还会透过飞沫传染,传给更多人。建议餐饮从业人员,如果出现腹泻、腹痛等急性肠胃炎症状,务必在家休息,不可抱病上班。
针对「藏寿司」食安事件,食药署长吴秀梅表示,目前累计接获10件通报案件、23名个案,透过人体检体,发现3名患者感染诺罗病毒,不过厨工为阴性。为避免事件扩大,食药署上周与地方卫生局合作,一周内完成全国藏寿司55家分店卫生稽查。
吴秀梅指出,55家分店接受卫生稽查,合格32家、限期改正21家、暂停作业2家。至于检体与环境检体,则均检验中。
藏寿司爆出食品中毒事件,食药署已稽查国内共55家分店。 图/食药署
餐饮人员要注意! 罹诺罗传染给顾客后果严重
吴秀梅指出,如果餐饮从业人员被验出诺罗病毒,确定因此造成民众感染,情节重大者可依同法第49条,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8000万元以下罚金;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亿元以下罚金。
吴秀梅强调,如果确定厨工污染导致食品中毒,依照《食安法》规定,食物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经流行病学调查认定是食物中毒病因,可以依法处6万到2亿,情节重大则可命令歇业或停业,甚至废止该公司登录或登记,刑责及处罚相当重。
本文转载自《NOW健康》,原文为:藏寿司21家分店稽查未过 食药署:确定1事可罚2亿元
│更多精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