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性侵重度身障女 老爸掰「里长带他提过亲」被打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男子阿成化名,以下人名皆同)明知小梅重度智能障碍,却在2017年10月将人带到某旅馆手指性侵得逞,事后挨告还辩称,「是她约我的,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论及婚嫁」。但阿梅审判长问到「知道什么是结婚?」时,回答「不知道,没有人问过我」,高雄地院法官认为女方根本就不了解结婚的意思,因此依乘机性交罪判处阿成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阿成将阿梅带到旅馆开房间,事后还辩称是两情相悦。(示意图达志影像,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指控性侵的阿成辩称,当天确实有带阿梅到旅馆开房间,但自己真的不知道对方身心障碍、智能不足,「她没有拿身心障碍手册给我看过,那天去旅馆也是因为她说累了想休息,发生性行为是她约我的,那天她月经来,经过同意我才改用手指。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论及婚嫁,我是基于这层关系才和她嘿咻的。」

阿成的父亲也证称,阿梅会一直来我们家,每天都会来,还会叫他「阿爸」,帮忙拖地家事等,「她要和我儿子交往我也没有意见,我儿子要不要娶也是他自己的意思。里长有带我儿子去她家讲提亲的事情,我儿子很直,进去就跟她父母讲要『娶某(台语)』。」

▲阿梅并不知道「结婚」的意思。

但审判长在过程中对阿梅提问,「妳知道什么是结婚?」她则回答,「不知道,我没有结婚,没有人问过我」。高雄地院法官认为,阿梅因为重度智能不足,理解与认知能力都有明显的障碍,不能用一般人的社交行为来断言她的行为,就算常常到阿成家走动、叫对方父亲「阿爸」,也无法证明两人在案发当时是男女朋友关系。

法官表示,证人被告父子关系,难免有维护之情,关于提亲的事询问过女方大姊则得到否定的答案,因此认定阿成利用阿梅的心智缺陷来满足私欲,犯后也未达成和解,因此依乘机性交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