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名医KTV唱歌被临检 问候警察老母 法官:无罪

妇产科名医到KTV俱乐部饮酒,不爽被临检,对警不断开谯「x你娘」。(图/翻摄自Google Map)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彰化黄姓妇产科名医跟友人到KTV俱乐部饮酒唱歌,遇到警察勤务临检,黄男不愿出示证件配合,并不断飙骂三字经开谯「干你娘、你领什么薪水」、「干,我就是这么凶啦」、「你们就是这么好笑,民生所,干」等秽语辱警,检方以妨害公务罪嫌起诉,但地院宣判无罪

判决指出,106年 10月21 日晚间10时许,60岁黄男前往彰化市金马路上某KTV俱乐部饮酒欢唱,警方针对取缔涉嫌妨碍风化场合,前往该俱乐部临检,警方到场要求现场酒客出示证件,惟黄男不从,还对吴姓、黄姓员警以三字经辱骂,警方随之将他逮捕,以妨害公务、公然侮辱(已撤告不起诉)罪嫌侦办。

黄男庭讯时否认犯罪,辩称警察对于公众得出入场所临检,应遵守大法官释宪535号规定,如有违法规定就是非法临检,就不算执行公务,也无妨害公务之罪。且警方未依临检规定出示证件就要求查证他的身分,也违反规定,再者,出口「干」是口头禅,无侮辱任何人意思

▲妇产科名医到KTV俱乐部饮酒,不爽被临检,对彰化市民生派出所员警不断开谯「X你娘」。(图/记者唐咏絮翻摄)

彰化法院法官认为,该俱乐部属公众出入场合,警方无依据对被告查验身分,违反警察职权行使法,且未告知临检事由人民得以拒绝,「干」话是口头禅抑或侮辱性话语,应视对话对象与场合而定,纵有侮辱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宣判无罪。

法官审酌,本件员警对被告临检疑虑未出示身分,忽略在前,在无法律依据下查验被告身分,已属违法,依警察职权行使法第4条第2项规定,人民得拒绝之。再查口出秽语部分,被告与吴姓、黄姓员警非亲非故,所处场合又在执行公务,被告自称当时不希望被打扰而出口,纵使有侮辱行为,不能遽以侮辱公务员罪相绳,基于「罪证有疑,利于被告」法则,对黄男谕知无罪。

对此警方表示,该俱乐部因常发生酒客滋事,被警方列为重点临检,对于法院判决颇感无奈。对于一审判决无罪,检方表示,会再提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