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开早餐店「煮红茶」酿恶火!老公惨成焦尸 她涉过失致死罪被判刑

桃园芦竹区一铁皮屋2017年5月25日清晨发生火警夫死妻获救。(图/东森新闻

记者徐恺昕/桃园报导

桃园市芦竹区中正北路一间铁皮构造的早餐店2017年5月25日凌晨突然发生大火消防人员虽然及时救出59岁的林姓女子,但她62岁的苏姓丈夫却不幸命丧火窟。由于鉴定单位调查,发现起火原因夫妻俩烹煮红茶时,未将剩余火苗确实熄灭所致。法院近日审结依过失致死罪判林女有期徒刑8月,而苏男因死亡不起诉。可上诉。

林女与苏姓丈夫一同在在芦竹区中正北路上一处租屋经营早餐店贩售汤包油饭,并于该租屋处内自行搭建铁皮屋作为厨房。2017年5月25日凌晨一场大火突发生,消防获报得知有民众受困后,及时到场将59岁的林女救出,不过62岁的苏男被发现时,却已经烧成一具焦尸

当时火势一共延烧3家店面,燃烧面积约942平方公尺,财损相当惊人。而经鉴识单位进一步调查,消防发现起火处在早餐店内的炉灶区,火警后该炉灶受热严重变形一旁木柴也整个碳化烧失。

女警询时供称,火灾前一天下午3点至4点中间,先生有在锅炉间使用炉灶煮红茶,并以柴炉烧煮沐浴用的热水。对此,鉴识人员认为起火原因不排除是烹煮后未将余火熄灭所致,故将林女与苏男移送法办,不过因苏男已身亡,不起诉处分

不过法庭上林女却改口说词,辩称案发前日下午自己不在家中,5点下班后就直接去鸡舍老公当天有说不用煮红茶,那天她回家也没有用柴炉烧热水。林女的辩护律师则指出,平时炉灶都有在使用,鉴识人员怎能以上方烧过的痕迹就判定是林女与先生于24日有生过火

桃园地院审理时认为,林女前后说词不一,第一次说前一天先生有煮红茶,后来又改口说没有,令人怀疑,故不采信她说词;而经火灾鉴定报告可知,现场已排除电器起火、自然性物质引燃的可能性,也没有任何外力纵火遗迹,最终判定是林女一时疏忽,用完炉灶没将余火熄灭酿祸,审结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她有期徒刑8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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