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增容积如滥用QE 陈冲吁修《都市计划法》规范

行政院前院长、新世代金融基金会董事长陈冲(图/吴静君摄)

近期围绕在台北市前市长、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最大的议题即是容积奖励争议,行政院前院长、新世代金融基金会董事长陈冲今日形容,浮增容积就如同浮滥的QE,造成恶性容积或膨胀,呼吁内政部修《都市计划法》,并且公布增额容积总数和公益成效,并且考虑设定上限。

美国印钞机制造的数量宽松(QE),看美国联准会资产负债表规模剧增,不论是买公债、承接坏资产(MBS)等,最后就是流入股市、房市,造成世界通膨、推生物价受害的是各国民众。

近期围绕在柯文哲的议题就是容积奖励,陈冲表示,争论的意义不大,问题在于长期以来对容积率制度规画不当,容积率移转在性质上是以邻为壑,将交通、公设、空污、热岛效应等推给容积移入地区,对周遭民众的冲击,并未追踪评估,也构成房地产价格扭曲,就像是恶性的QE,陈冲认为应该通盘检讨。

台湾的容积制度有法定容积、奖励容积、容积移转等,2008年底立法院又新增折缴代金方式,陈冲指出,虽然都市发展、都市计划要因地制宜,许多细节应由地方政府以自治法规订定,但是母法不但欠缺折缴代金的原则,连折缴代金的定义都付之阙如,换言之,这些涉及人民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竟都是由施行细则、行政规定来处理。

容积是公共财,容积较高的地区,应该就有相对较多的公共设施,以免影响生活品质,政府有管控容积的权力,相对就有维护地区容积品质的责任。容积攸关人民权利义务,在此不仅指起造人的权利,还涉及周遭邻近居民的权利,可惜长期以来,关于容积的管理,一直倚赖《都市计划法》第39、83-1等,不仅文字简略,常惹争议以及依赖次级法律基础规范。

陈冲指出,经济上适当的QE,也许可以有一时的荣景,但无节制的QE,将造成物价飞涨,通货膨胀,迟早酿灾惹祸。容积上的QE,也是一样,为防微杜渐,内政部除研修《都市计划法》第83-1外,不妨公布全台各地增额容积的总数、公益成效,也研究一下应否设定上限,以免造成恶性通膨,不!恶性容积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