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跨街廓都市更新容积调派计划上路 最高获30%容积加给

而开发条件不足之基地捐赠给市府开辟绿地或保留既有建筑物由实施者整建维护后再利用,可作为公共使用空间、社会住宅或中继住宅,可解决旧市区内公共空间不足问题,新制于今年7月1日上路,申请时间到2027年6月30日截止。

桃园市都发局指出,该计划针对同一都市计划范围内,只要调出基地地主整合至100%同意,面积达200平方公尺,且临至少4公尺宽以上道路,并符合相关资格,即可将容积以等价换算方式并入调入基地集中开发。

此外,调入基地需整合至都市更新条例第37条规定的同意门槛,面积达2,000平方公尺,且临至少宽15公尺以上计划道路,市府提供住宅区最高30%、商业区及工业区最高20%的基准容积加给,作为实施者与地主参与都更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