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国安法入课纲 起底列刑事罪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右二)4日出席立法会,提出加强保障私隐及打击网路「起底」行为等5个立法方向建议。(中新社)
《香港国安法》实施7个多月后,正式被列入香港各级学校重点宣教内容。香港教育局4日向全港学校发出通告,公布国家安全教育在学校课程的推行模式,包括拟定国安教育课纲,国中每周增加3小时国安课程;此外,香港特首林郑月娥4日表示,将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把起底行为定为刑事罪行。
根据香港教育局的通告,香港教育局发言人表示,《香港国安法》的目的是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当中防范先行,透过防范的工作减少制止和惩治的需要,而学校在有关的防范及教育工作中担当着重要角色。
香港教育局发言人说,国家安全教育是国民教育的一部分,两者不可分割,国家安全教育的基础是培养学生的国家观念、民族感情、国民身分认同,除了了解条文内容,更应涵盖立法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家安全的不同领域,如生态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网路安全等。
他说,香港教育局新编订了《香港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框架》,阐述现存于中小学课程里有关国家安全的课题、教学重点和学习元素,并于国中现有15小时的「宪法与《基本法》」独立单元,加入3小时的「增润部分:国家安全」。小学方面,亦新制作了「国家安全‧你我要知」有声绘本。
另方面,香港特首林郑月娥4日在立法会备询时,表示将推动5项立法工作,其中之一是立法打击侵犯个人私隐,即「起底」行为。
林郑月娥说,政府留意到网路,特别是社群媒体,充斥着起底、发表仇恨及歧视性言论、发布假新闻等问题,因此将积极推进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工作,包括将起底有关行为定为刑事罪行、赋予私隐专员法定权力,要求社群媒体或网路移除涉及起底的内容,以及赋予专员刑事调查和提出检控的权力。
此外,香港也将立法订明公职人员宣誓要求。指定的公职人员须依法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林郑表示,这符合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体现「爱国爱港者治港」的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