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上了!中油提合约打脸:巨路绝非义务从旁协助安装
▲中油董事长陈金德召开记者会解释815大跳电原因。(图/记者林世文摄)
中油公司大潭计量站电源供应器承包商巨路公司于今(16)日下午表示,巨路仅义务从旁协助安装电源供应器,并非如中油所指,全权负责操作。对此中油公司晚间回应,中油公司从未回避责任,但巨路确实承揽了公司多项自动控制器系统,并非如巨路公司重讯所指的「义务从旁协助」。
中油表示,公司从未回避责任,但巨路确实承揽了公司多项自动控制器系统,其中包括器材采购及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工作,昨(15)日即依该合约进入大潭计量站工作,并申请非动火工作许可证,经签核后才进入计量站执行工作,所以巨路是执行合约工作,并非义务从旁协助。
▼中油提出「非动火工作许可证」打脸巨路。(图/中油提供)
中油公司董事长陈金德晚间指出,对大潭供气中断事件,中油公司从未否认在现场督导与监工不周的责任,也从未推说百分百是巨路的责任。他表示,此事中油公司有疏失,责任无法回避,但巨路公司是自动控制设备专业商,除了大潭计量站之外,多年来也承揽了中油公司炼制事业部、石化事业部等多项自动控制系统的工程,均是采此方式进行。
其中大潭计量站和巨路公司确有小额电源供应器采购合约,双方另有「105年度辖区监控系统Delta V维护保养工作」合约,起迄日期为105年9月22日至106年9月21日,8月15日当天,巨路公司才依合约规定来装置计量站电源供应器,陈金德表示,巨路公司不是义务协助,而是依约执行,和中油公司具有合约关系。
中油另外提出一份文件证明,106年8月15日的非动火工作许可证,地点在大潭计量站,由巨路公司提出申请,中油公司核准后进厂施作。
中油重申,从维护合约、工作许可证,到过去承揽工作的经验,都可兹证明,巨路公司绝非从旁协助大潭计量站装设电源供应器,而是依约装设,绝非「义务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