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推动第二期临海污水厂与再生水厂建设

市长陈菊(中)与内政部次长林慈玲(右)、经济部次长杨伟甫(左)共同签署临海污水处理厂流水回收再利用合作意向书。(李义摄)

市长陈菊(中)与内政部次长林慈玲(右)、经济部次长杨伟甫(左)共同签署临海污水处理厂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合作意向书。(李义摄)

凤山溪污水处理厂放流水再生计划后,高雄市21日与内政部、经济部签署第2座再生水厂、临海污水处理厂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计划,也是国内第一座促参法BTO办理再生水厂。虽然水价较高,但经济部次长杨伟甫说「水质挂保证」。

市长陈菊与内政部次长林慈玲、经济部次长杨伟甫在市府共同签署合作意向书,陈菊特别感谢中央大力支持,10年来帮忙高雄很多,例如高雄14座滞洪池可蓄洪300万吨,几座污水处理厂总经费318亿。尤其,120年高雄每天用水缺口达23万吨,污水回收可满足产业用水需求,助益很大。

林慈玲则说,内政部出资逾九成,因为中央与地方伙伴关系,且高雄推动的态度最积极,凤山溪厂明年就可取水,乐见临海案能提供更充沛水源

目前工业用水每度12元,再生水18.8元,水价虽然较高,但杨伟甫挂保证,并强调未来透过重金属分离后,水可第三次再利用。

水利局长蔡长展指出,临海污水厂与再生水厂共同建设采促参法BTO方式办理,规画第一期建设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5万吨,可产生3.3万吨再生水,供应临海工业区内中钢、中油李长荣化工、李长荣科技、中石化等5家工厂

未来可扩建至日产6万吨之再生水做为周边未来产业发展永续水源。预估总经费40.3亿元,将由内政部营建署补助92%,高市府自筹8%,预计106年底报中央核定规划案,107年中旬完成招商期能于111年正式运转

水利局表示,再生水发展条例规范下,经济部预计今年10月公告「水源供应短缺之虞地区」,高雄将被列为首波名单,未来境内设厂旧厂扩增产线,用水量超过3千吨,工业用水须强制使用50%以上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