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砍树造林惹议 立委会勘检讨林业经营政策
台中市林业生产合作社申请在新社区伐采林木,部分土地的次生林已完成伐采。(王文吉摄)
东势林管处长萧崇仁(左)向立委陈椒华说明伐木造林计划符合相关规定。(王文吉摄)
台中市林业生产合作社申请伐木造林,完成伐采的土地已栽植相思树及壳斗科等原生阔叶树种。(王文吉摄)
台中市林业生产合作社申请伐木造林,完成伐采的土地已栽植相思树及壳斗科等原生阔叶树种。(王文吉摄)
立委陈椒华邀集相关单位会勘,厘清伐木造林争议,并检讨林业经营政策制度。(王文吉摄)
台中市林业生产合作社申请在新社区伐采林木,并栽植原生阔叶树种,遭环团怒轰「砍树再种树叫造林?面积逾8公顷没做环评」,立委陈椒华也质疑没有水土保持计划及勘查报告书。对此,东势林管处已通知承租人暂缓执行,并函询环保署是否补做环评,另进行动植物调查与监测,将择期举办说明会解疑。
伐木造林土地位于大坑5-1号步道东侧,4成是私有林地,6成为造林承租地,总面积超过8公顷。陈椒华接获台中环保团体陈情「砍树造林破坏原有生态」,9日邀集东势林管处、台中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现勘,厘清是否违反法规或没有按照计划书执行的问题,并检讨既有林业经营政策制度。
台湾生态学会前理事长杨国祯表示,租地造林的核可伐木,应是砍伐植树造林抚育成经济林的造林木,砍伐自己生长成林的次生林违反禁伐天然林的政策。在租地造林的伐木迹地上进行「复旧造林」,也不符租地造林的宗旨。
荒野保护协会台中分会大坑定点观察组成员发现核定2021或2022年采伐,却有11笔土地核可于今年采伐,有2笔土地计划疏伐50%,核可却为皆伐,且超过计划面积。
此伐木造林计划由同一申请单位、同一个开发行为所执行,虽然每块地号面积皆小于2公顷,地号之间也没有相连,但2020年核定皆伐面积超过8公顷,应进行环评,而森林经营计划书3年内皆伐面积高达23公顷也没有做环评。
陈椒华也质疑没有水土保持计划、勘查报告书,此外,伐区邻近大坑风景特定区,台中市风景区管理所未被通知现勘。
对于诸多争议,东势林管处长萧崇仁表示,查无次生林不得伐采的规定,强调造林租地视同私人经营森林,承租人依约有收取地上林木之权,承租林农为生计需求,得于法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林业经营,包含伐采、造林与再伐采收获的林木生产作业。
萧崇仁说明,本案林木伐采无涉整地行为,无需办理水土保持计划,仅作业道新设需申请水土保持计划。伐区涉及开设作业道部分,由合作社依规定提出水保计划书,已由东势林区管理处转送台中市政府水利局审核。
至于环评部分,萧崇仁指出,本案为不同承租人申请未相连的租地、造林地伐采,各伐采地点面积介于0.9至1.93公顷,未超过山坡地皆伐面积超过2公顷需环评规定,惟伐采总面积超过8公顷是否需要环评,将函询环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