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砍树造林惹议 立委会勘检讨林业经营政策

台中市林业生产合作社申请在新社区伐采林木部分土地次生林已完成伐采。(王文吉摄)

东势林管处长萧崇仁(左)向立委陈椒华说明伐木造林计划符合相关规定。(王文吉摄)

台中市林业生产合作社申请伐木造林,完成伐采的土地已栽植相思树壳斗科原生阔叶树种。(王文吉摄)

台中市林业生产合作社申请伐木造林,完成伐采的土地已栽植相思树及壳斗科等原生阔叶树种。(王文吉摄)

立委陈椒华邀集相关单位会勘,厘清伐木造林争议,并检讨林业经营政策制度。(王文吉摄)

台中市林业生产合作社申请在新社区伐采林木,并栽植原生阔叶树种,遭环团怒轰「砍树种树叫造林?面积逾8公顷没做环评」,立委陈椒华也质疑没有水土保持计划及勘查报告书。对此,东势林管处已通知承租人暂缓执行,并函询环保署是否补做环评,另进行动植物调查监测,将择期举办说明会解疑。

伐木造林土地位于大坑5-1号步道东侧,4成是私有林地,6成为造林承租地总面积超过8公顷。陈椒华接获台中环保团体陈情「砍树造林破坏原有生态」,9日邀集东势林管处、台中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现勘,厘清是否违反法规或没有按照计划书执行的问题,并检讨既有林业经营政策制度。

台湾生态学会前理事长杨国祯表示,租地造林的核可伐木,应是砍伐植树造林抚育成经济林的造林木,砍伐自己生长成林的次生林违反禁伐天然林的政策。在租地造林的伐木迹地上进行「复旧造林」,也不符租地造林的宗旨

荒野保护协会台中分会大坑定点观察组成员发现核定2021或2022年采伐,却有11笔土地核可于今年采伐,有2笔土地计划疏伐50%,核可却为皆伐,且超过计划面积。

此伐木造林计划由同一申请单位、同一个开发行为所执行,虽然每块地号面积皆小于2公顷,地号之间也没有相连,但2020年核定皆伐面积超过8公顷,应进行环评,而森林经营计划书3年内皆伐面积高达23公顷也没有做环评。

陈椒华也质疑没有水土保持计划、勘查报告书,此外,伐区邻近大坑风景特定区,台中市风景区管理所未被通知现勘。

对于诸多争议,东势林管处长萧崇仁表示,查无次生林不得伐采的规定,强调造林租地视同私人经营森林,承租人依约有收取地上林木之权,承租林农生计需求,得于法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林业经营,包含伐采、造林与再伐采收获的林木生产作业

萧崇仁说明,本案林木伐采无涉整地行为,无需办理水土保持计划,仅作业道新设需申请水土保持计划。伐区涉及开设作业道部分,由合作社依规定提出水保计划书,已由东势林区管理处转送台中市政府水利局审核。

至于环评部分,萧崇仁指出,本案为不同承租人申请未相连的租地、造林地伐采,各伐采地点面积介于0.9至1.93公顷,未超过山坡地皆伐面积超过2公顷需环评规定,惟伐采总面积超过8公顷是否需要环评,将函询环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