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观点-能源政策与经营策略 该检讨了

其经营优劣与售价高低,直接影响物价与社会大众利益。因之各国均立法加以监督与管制(例如我国电业法):管制目的在使供电业者保证履行良好的服务责任,及供应良好品质之电能及使消费者在合理价格下获得电能之使用,防止不公平之差别待遇。

电价费率之决定以「服务成本」为下限,以服务价值为上限。低于服务成本造成电业亏损,若无政府补贴,长期亏损必迫使其歇业甚或破产;超过服务价值势必引起消费者寻找替代能源,或自行发电,削减电业所享有规模经营抑低成本之经济利益。电价审议委员会核定之电价费率对其投入之财产价值能收回合理报酬(我国投资报酬率为3%~5%),借以可从自由市场吸取更多资金,以因应日益成长电力需求所需扩建资金,俾能提供良好适当服务。

检视我国电业发展与能源政策史上,台电公司为国营事业模范生。曾几何时政府因政治因素不考虑核电优点,执意推动「非核家园」为达成2025年核电全部除役目标,核能归零。核一、核二、核三各厂建造成本各约1,800亿,功成身退。核四厂建厂因政策摇摆不定「建又停、停又建」,引发启用是否有安全疑虑及甚多工程诉讼纠纷,建好封存代价约3,200亿元损失必须由全民承受,真正验证了「政策错误比贪污更可怕」。

接下来,必须面对核电除役,绿电(太阳能及风电)进度严重落后,天然气机组接收站址及岛礁保育问题及中火空污问题均尚未解决,可否完全取代核电令人存疑,加上全球暖化,冷气用电需求及台湾对国际减碳承诺,电动汽机车取代燃油车,更助长用电需求速增,已使供电备转容量率降至6%以下,是否保证充分供电,让工商界忧心忡忡。

能源转型政策已使台电财务报表截至112年1月31日资产24,209亿、负债23,256亿、权益953亿,股本3,304亿,累积亏损2,383亿,其他32亿,尚未认列核四2,858兴建费用,负债比率达96.1%。112年1月每度平均电价2.5135元,每度售电成本平均4.4054元,每度售电亏损1.8919,财务极为恶化。台电虽已于111年12月股东会预计112年编列预算增资1,500亿元,并将资本额提高为6,000亿元,经济部宣布4月起调涨电价,平均涨幅11%,调整后电价每度3.1154元不无小补。

本文建议,政府应抛开政治考量与干预,检讨修订能源政策,让台电依国营企业管理法,依照企业方式经营,「以事业养事业,以事业发展事业,力求有盈无亏,增加国库收入」,才能使台电再度成为昔日国营事业模范生,否则财务黑洞恐越来越大,必须用纳税人血汗钱拨补显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