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人所得减免近12.3万户
公益出租人可享税赋减征
台湾公益出租人户数已逾12万户,除了提供租赁市场房源,房东也可享有赋税优惠,内政部1日统计,所得税部分,按承租人房屋所在地作为分类依据,减征房东户数计有12万2,778户,较前一年增加2万760户。
综合所得税是每年5月申报前一年度所得,内政部统计2022年5月申报110年度综合所得税减征户数,其中以新北市2万6,294户最多,台中市2万25户次之,第3为桃园市1万8,429户,六都合计10万3,015户,占总减征户数的83.9%。
至于房屋税的部分,按税籍编号统计笔数计12万6,131户,年增2万1,617户,其中以新北市2万6,562户最多,台中市2万5,663户次之,第三为桃园市1万7,562户,六都合计10万6,204户,占总减征户数的84.2%。
地价税按地号统计笔数,则有9万3,533户可适用减免,年增1万7,615户,其中以桃园市1万8,354户最多,台北市1万8,288户次之,第3为新北市1万5,496户,六都合计7万5,279户,占总减征户数80.5%。
内政部表示,为鼓励住宅所有权人出租住宅给租金补贴户,依住宅法规定,公益出租人享有综合所得税、房屋税及地价税等三种税赋优惠,以提高住宅所有权人提供住宅出租予经济或社会弱势户的意愿。
其中,住宅所有权人如为公益出租人,于申报综合所得税时,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万5,000元的免税优惠;房屋税部分,住宅所有权人将住宅出租予租金补贴户,房屋税适用自住住家用税率1.2%,且符合租金补贴申请资格者不论是否有接受租金补贴,均可享有此优惠。
地价税部分,内政部表示,是由地方政府评估状况决定是否配合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千分之2。但经营建署调查,全国22个直辖市、县(市)政府皆已配合订定。也就是公益出租人地价税可按千分之2核课。
依内政部最新统计,近四年公益出租人逐年增加,由6万1,839户、8万9,887户、10万2,018户到目前的12万2,778户,其中新北历年都稳居第一,户数近三年稳定成长、维持2万户以上。
在其它直辖市部分,最新一年度排名大洗牌,台北年减192户,反观台中增加3,783户、首度突破2万户,成为第二名;高雄也增加3,692户至1.6万余户,超车台北的1.35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