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影片涉侵权…遭各界围剿 网友猜下一个是「狂新闻」

网路红人谷阿莫。(图/翻摄自谷阿莫脸书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网路红人谷阿莫透过网路下载影片重制、配旁白,以独特的幽默制作「X分钟看完一部XX的电影」系列影片爆红,近日被电影公司提告侵权;多数网友认为下一个被告的就是卡提诺新闻,但律师分析,狂新闻主张合理使用的成功机率较高。

谷阿莫因涉侵权,24日紧急发出512字声明,录制6分22秒影片强调「网路上著作权合理使用之原则」,即「当符合评论研究、解说、教学新闻报导情况下,可以在未先经著作权人的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在网路上找到的、已公开、任何人都能免费自由下载的他人著作之内容。」

他在《娱乐星光云》受访时甚至表示:「就像下载一部A片,这A片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网路上供下载,并不是由你负责,而是由提供这个免费A片的平台负责。」、「只要这些东西在网路上能被免费下载,就能在合理的范围内被拿来使用。」

经济部智慧局长洪淑敏26日指出,教育目的不一定可属合理使用,仍需考量著作权法》65条对「合理使用」的四大判断基准。而目前需要等待的是法院的判决,但若剪辑影片中最精华部分影响消费者看电影的意愿,「产生市场替代效果,就不符合合理使用。」

▲多数网友认为卡提诺狂新闻将会是下一个被提告的对象。(图/翻摄自卡提诺狂新闻脸书)

谷阿莫事件引起网路及各界热议,许多网友认为卡提诺狂新闻是下一个被告侵权的对象,不过有律师认为,两者性质不一样。根据《中央社》报导,鹏耀法律事务所律师戴智权表示,谷阿莫的加工行为,已经是重制与改作,将一部2个多小时的电影浓缩成10分钟,是一种「叙事」,而非「评论」。

戴智权认为,狂新闻每星期根据事件进行排名,透过影像图像剪辑搭配,让阅听众可以直接理解狂新闻的立场比谷阿莫的「叙事」更像是「评论」,因此法院较会认定狂新闻为合理使用;针对网友猜测,卡提诺狂新闻尚未对外发表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