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员工告老板? 劳动部松绑律师诉讼范围
为协助更多劳工透过司法或调解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劳动部近日修正「劳资争议法律及生活费用扶助办法」及「补助行政机关办理劳资争议调解法律扶助实施要点」。(报系资料照)
为协助更多劳工透过司法或调解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劳动部近日修正「劳资争议法律及生活费用扶助办法」及「补助行政机关办理劳资争议调解法律扶助实施要点」,新增积欠工资为范围内,盼当劳工的靠山,让劳工勇于维护自身权益。
据劳动部统计,每年约有2万余场劳资争议受理,其中有约4成为「工资争议」,并以积欠工资为多,但原本的法律扶助办及实施要点并未纳入「工资争议」。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科长金士平表示,由于依劳基法规定,当雇主不按期给付工资者,主管机关得限期令其给付,因此可透过行政机关要求,因此并未纳入法律扶助中,但考量工资争议仍多,仍有劳工有需求,因此把工资争议纳入诉讼法律扶助内,而若争议逾万元经地方政府评估也纳入律师陪同调解。
依修正的法律扶助办理及实施要点,前者包括提供律师代理酬金、裁判必要费用、必要生活费用等,后者则提供行政机关指派律师,劳方当事人委任陪同出席劳资争议调解会议等服务,金士平说,预估后者将再增100万元,多提供约2000至3000件扶助。
是否为鼓励劳工告雇主?金士平强调,希望当劳工的靠山,并提供劳工保障自己权益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