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碳权交易子法今预告! 防炒作限转换一次 必要时可指定价格上下限

碳交所日前预告将在12月22日开卖首批国外碳权。(报系资料照)

为鼓励多元排碳减量,环境部已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量专案管理办法」审查核发减量额度,今天再预告「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包括未经环境部委托不得仲介、代销或买卖减量额度(碳权)业务,可采行包括定价交易、协议交易及拍卖等方式移转减量额度,且仅有法定用途的可以买卖国内碳权,为避免炒作,并且只限转换一次,必要时,环境部还可以指定交易及拍卖价格的上下限。

碳交所日前预告将在12月22日开卖首批国外碳权,虽然环境部日前公布温室气体自愿减量专案管理办法,可据以获得碳权,但国内碳权交易子法迟迟未定。

依预告办法规定,交易手续费为买方负担5%,交易费用是否会过高?环境部气候变迁因应署副署长黄伟鸣说,新加坡CIX碳权交易所的手续费也是5%,且买方是为了抵销其排碳因而购买碳权,因此才会由买方负担全数手续费,借此鼓励买方自主减量。

黄伟鸣表示,且依预告办法规定,目前仅有碳交所可以交易国内碳权,且国内碳权所有人仅能异动1次、意谓仅能有具有减量效益方自用或卖1次,也比照部分交易所必要时会指定上限及下限,以避免炒作;交易方法则包括定价交易、协议交易及拍卖等方式,无论何种交易方式都要告知环境部,环境部也将揭露碳权买卖价格、买卖对象,盼透过此办法更明确「排碳有价」。

环境部表示,本办法预告日起3日后将刊登至行政院公报,如果各界对于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可于本预告刊登公报次日起60日内预告期间或公听会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