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新三板业务临考 多家公司定增受拖累

2016年,国泰君安(601211.SH)开局不利。从以明显低于成交价价格卖出16只新三板公司股票被暂停三个月新增做市业务,到其作为主办券商的新三板公司展唐科技(430635)高管集体辞职,聘请退休阿姨当高管,再到3月初被出具警示函,国泰君安近期三板业务可谓负面消息不断。

《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发现,国泰君安证券被暂停三个月新增做市业务的处罚不仅已经影响到相关公司交易方式转让做市交易的进程,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其已经受到的处罚,或将会对其未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的评价产生不利影响。

负面消息不断,处罚升级

3月3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称,瑞兆源(835029)挂牌前存在股权质押行为但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中进行披露。该行为违反了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属于信息披露遗漏违规行为。

作为瑞兆源的主办券商,国泰君安因此被出具警示函。

全国股转公司公告表示,全国股转公司实行“申报即披露、披露即担责”的监管要求,企业初始申请挂牌的信息披露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相关中介机构应把好“第一道关”,履行好勤勉尽责义务。

作为瑞兆源的主办券商,国泰君安在该公司挂牌期间有没有把好“第一道关”,尚无法判断,不过这对于近来负面消息不断的国泰君安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

2015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做市业务部圆融科技(832502)等16只股票以明显低于最近成交价的价格进行卖出申报,造成上述股票尾盘价格大幅波动。

2016年1月29日,全国股转公司给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并给公司相关领导做出了相应的处分

而到了2月26日,处罚进一步升级。当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称,第一,暂停受理以国泰君安证券作为做市商的拟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申请、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申请、后续加入做市申请;第二,已受理的上述业务,中止审查

多家公司定增、做市转让受拖累

《中国经营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2016年3月7日,以国泰君安为主办券商申请挂牌新三板的公司共有33家,转让方式都是协议转让,上述处罚并不影响这些公司的挂牌,但已经挂牌新三板,并将转让方式从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向国泰君安定向发行股份的多家公司,定增则受到了较大影响。

“在国泰君安被处罚暂停新增做市业务后,我们领导心里也很窝火。因为这并不是我们公司自身出了问题,而是因为此次公司定增对象中有国泰君安,可以说我们被国泰君安连累了。”一位已发布定增方案并准备转为做市交易的新三板公司人员对记者表示,(处罚)事件出来后,公司基本每天会打四五个电话与国泰君安就定增进行沟通,得到的回复是只能等三个月。目前其他定增对象的资金已经到位,只能先办理其他定增对象的相关工作,与国泰君安证券的相关工作只能延后进行。

上述新三板公司人员进一步指出,此前公司曾考虑过把国泰君安从定增对象中除名,但这样一来还需要重新做方案,过程繁琐,耗时也较长,所以只能按照原既定方案等着。“此次定增后,公司或许还会做一次定增,后续是否还会与国泰君安合作,公司将会慎重考虑。”上述人员强调。

记者统计发现,朴道水汇(835747)、东方股份(833374)、国鸿科技 (834568)、山源科技(831815)、精晶药业(835033)、福能租赁(832743)六家公司宣布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并且公布的定增方案认购对象中,都有国泰君安的身影。

资料显示,朴道水汇在2016年1月26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3月4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做市转让方式进行转让的议案》,公司拟定的做市商有兴业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朴道水汇公布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显示,兴业证券认购股份数量上限为50万股,招商证券和国泰君安证认购数量同为35万股股份。

东方股份定增对象中,国泰君安证券拟认购25万股股份,用作做市库存股。公司在2月22日决定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

一位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三板公司要将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需要有至少两家券商作为做市商,其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公司要向相应的做市券商定向发行股份来完成。这就意味着,目前准备变更为做市转让,且选择国泰君安作为做市券商的公司,只能等三个月处罚期满后,这项工作才能继续进行。

执业质量评价或有负面影响

上述券商人士指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实施(4月1日)后,国泰君安目前所受到的处罚会对公司的执业质量评价有何具体影响尚难判断,但公司已经受到的处罚总体来说,会有一定的负面效应

据悉,《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是指全国股转公司以主办券商各项业务出现的执业质量负面行为记录为基础,结合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以及主办券商对全国股转系统发展的贡献及其他对评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适用于在全国股转公司已取得推荐、经纪或做市业务备案函的所有主办券商。

资料显示,主办券商的评价周期分为月度年度。全国股转公司于每月10日前,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示主办券商推荐挂牌、挂牌后督导、交易管理综合管理四类业务执业质量情况。年度评价期为上一年度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全国股转公司于每年8月31日前,按照综合点值、扣点原则加点原则,确定主办券商上年的评价点值,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示所有主办券商分档结果。

《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设定无执业质量负面行为记录的主办券商基准点值为100点。其中,推荐挂牌、挂牌后督导、交易管理、综合管理业务四类业务按一定权重计算业务基准点值。

主办券商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而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实施纪律处分的,按以下原则给予相应扣点:主办券商及其相关人员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和披露,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每次扣1点;主办券商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每次扣2点;主办券商或其相关人员被采取暂不受理出具的文件的,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每次扣3点;主办券商及其相关业务人员被采取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每次扣4点;主办券商被采取限制、暂停直至终止从事相关业务的,每次扣8点。

如果按照上述扣点标准,国泰君安被出具警示函会被扣1分,被公开谴责扣4分,被暂停从事业务扣8分,累计最多会被扣13分。由于上述办法在4月1日才实施,近期国泰君安被处罚事项是否会加到新办法中,目前尚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