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海外不动产放款 合并监理

国银海外不动产放款合并监理,金管会表示,为避免流动性风险。图/本报资料照片

近一年国银住宅及建筑贷款余额、年增率

国银对海外不动产放款监理提出四大建议,包含海外分行不动产放款不计入银行法72-2、海外子分行取得联征资料、可在台拜会潜在客户与人才招募等议题。金管会银行局27日指出,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的规定,监理无论国内外营运都需要采合并监理,特别是银行法72-2,若银行放款过度集中在不动产的部分会有流动性风险,法规设计除要与国际接轨,也要同步考量国内外情势的发展。

金管会提及,国银海外不动产放款合并监理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的规定,在营运方面无论国内外据点,相关财、业务都必须合并做监理,特别是根据银行法第72之2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总额,不得超过放款时所收存款总余额及金融债券发售额的3成。金管会解释,若银行放款过度集中在不动产的部分会有流动性风险,因此法规设计除了要与国际接轨,也要同步考量国内外情势的发展。

金管会表示,今年7月底国银购置住宅贷款余额10兆6,035亿元、年增率10.84%,与上月比稍微高出1.5个百分点,主要因疫情过后国内景气持续复苏、自住刚性需求浮现、建案完工陆续交屋所导致。

建筑贷款方面,今年7月底国银建筑贷款余额为3兆7,197亿元、年增3.54%。金管会分析,与上月3.3%相比稍高,但建筑贷款年增率从2011年1月达到16.77%高点后,便开始呈现下滑趋势,主因是配合政府政策增加都更危老建案,及建筑成本提高导致周转金需求提高。

金管会强调,本国银行今年7月的银行法第72条之2比率情形是26.62%,主要是因为分子(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总余额)14.86兆元,以及分母(存款总余额与金融债券发售额之和)55.85兆元,两者同时都增加,但本月并无超过29%的银行,28%~29%有5家、27%~28%有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