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不动产放款天条 银行法72之2 金管会:无满水位问题
金管会指出,就7月底数据推估,若要达到法定规范30%,约还有上兆元空间,但此额度还要计入土建融、商办等,不只有房贷,且已核未放款的还未计入,盼银行将资源放在无自用住宅的民众购屋需求。
据银行法第72条之2规定,银行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总额,不得超过放款时所收存款总余额及金融债券发售额的30%,即国银不动产放款「天条」,且银行内部多会设定更严格的预警值,多会设定在28%或28.5%。
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说明,72之2是从「比率」的角度做控管,会随存款等变化调动,以7月底来说,分母(存款总余额加金融债券发售额)为55.85兆元,近三年银行存款已增加近11兆,过去每月存款增加额度约3,000亿元,采动态控管,没有所谓满水位、额度已满的概念,目前也暂不考虑修正法定比率。
依7月底分母55.85兆元,分子(房贷、土建融、商办)为14.79兆元,比率为26.47%,距法定限额30%约有3个百分点,每增加1个百分点,银行相关放款约可增5,585亿元。
立委建议国银海外分行不动产可不计入72之2,释出更多空间。童政彰认为,国内分行与国外分行是采合并监理,符合国际监理规范,立委的建议,会综合考量国内稳定与房贷业务办理情形,进一步审慎研议。
近期房贷民怨,童政彰强调,银行应回归实际需求,做好KYC,对于无自用住宅的民众有购屋实际需求,银行须予以支持,特别是要了解资金流向,是否有不当助涨房市异常波动,也是金管会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