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男女校園做害羞事 女身分曝光求償「這原因」敗訴

高雄某国中男女学生情窦初开,学长要学妹传猥亵影像供他观赏,引发校园性平事件;学长向同学吐露学妹身分,学妹提侵权损害赔偿30万元。高雄地院民庭以学长仅点头认可,未主动泄漏学妹身分,判学妹败诉。

判决指出,这名国中男生与学妹交往,2年前双方在网路聊天,男生要学妹传猥亵影像,学妹传给遮掩脸部的照片,多日后2人趁学校放学,进女厕发生口交性关系。少家法院认定男生涉引诱少年制造猥亵电子讯号制造罪。

学妹得悉学校调查性平案期间,学长向同学说出她的身分,令她遭受同侪非议,名誉权受损致身心受创,家长打民事官司,对这名男生求偿30万元。男生家长主张,性平调查事件内容,小孩虽曾向他人提及性平事件,但不是他透漏女生身分,无法证明与女生的名誉损害有因果关系。

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男生要求女生传裸漏照片,并获默示同意,仅是一般社交互动,与他人聊天中被问及这件事,仅点头说是性平事件当事人,未主动揭漏学妹身分及内容,加上无证据显示男生主动泄漏女生身分,判女生败诉。全案可上诉。

国中男女学生校园做害羞的事,女生因身分曝光,求偿败诉。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