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30万乘客滞留!首例跳轨轻生揹刑责判1年6个月

男子跳轨轻生,造成列车严重延误。(图/翻摄自微博/武汉地铁运营,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今年2月湖北有名姚姓男子,因欠下债务想借由跳轨轻生,虽然被成功劝下轨道,但也造成全线列车停运40多分钟,近30万乘客滞留,6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触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成为首例扬言跳轨轻生,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根据《北京日报》报导,武汉地铁1号线(轻轨)友谊路汉口北方向站台上,2月8日出现一人翻越至轨道区间内露台上,扬言要跳轨轻生,被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劝阻并报警处理。

▲工作人员成功劝下跳轨男,但造成30万旅客行程延误。

虽无人员伤亡,但这起事件造成全线列车断电停运40多分钟,使轻轨各站约30万乘客滞留。不仅武汉地铁表示,「谴责此类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警察也启动调查

▲33岁姚姓男子翻到轨道区间内露台上扬言要跳轨。

原来跳轨男是买彩票欠下6、7万债务,精神压力大才想跳轨,但这样的行为不只影响轻轨运行,连带周边道路得进行交管大量汽机车壅塞,因此事报警的案件共有19起,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1号线友谊路站列车正逐步恢复正常运行。

汉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跳轨行为造成轨道交通停运,周边道路交通拥堵,案件增加,使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第67条第3款,第72条第1款,第73条第2款、第3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成为首例因扬言跳轨轻生,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