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丢脚踏车入捷运轨道 判刑3年6月

男子曾保钧脚踏车中段切割后丢弃在捷运铁轨上,士林地院审结,依妨害舟车行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北市北投区去年11月发生一起民众将脚踏车车架丢弃到捷运铁轨上的公安事件检察官根据监视器画面起诉有毒品前科的男子曾保钧,并在现场、铁轨上和曾住家,起出脚踏车前、中、后段,拼凑起整台脚踏车,曾虽否认犯行,但监视器画面和员警作证,士林地院审结,依妨害舟车行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诉。

曾姓男子去年11月间,以砂轮机将切割脚踏车,分成龙头前轮前段座椅三角架后段,以及后段3部分,20日下午1点53分骑乘另一台脚踏车,从大兴街住处出发,途中经过大业路中央北路,最后在农心桥上将脚踏车的中段丢向经过的捷运列车

案发下午2点5分,捷运1502号列车从复兴岗站驶出要往忠义方向,撞击脚踏车铁管后,车辆震动导致集电器短路故障,虽并未造成停驶,但捷运技术人员指出可能会发生出轨意外,造成乘客大量伤亡的危害,经捷运公司晚间检查时,发现列车有多处擦痕,才寻迹在案发铁轨旁发现脚踏车残骸隔天早上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获报后,巡逻员警也在农心桥上发现脚踏车前段龙头等物,并由鉴识人员比对撞击列车的中断,警方案发后12月5日到曾嫌的住处搜索,并起出脚踏车后段,经比对确认是同1辆,但曾仅承认监视器画面的人是他,否认有丢弃的行为,还说有别人捡拾他要丢弃的脚踏车犯案

判决指出,依据监视器画面的时间曾男1点58分进入农心桥,2点5分离开,中间没有其他人进入案发地,原本他携出的脚踏车也凭空消失,认定曾男1人犯案,并非如他辩称要去找资源回收卖脚踏车。

合议庭认为,曾男站在农心桥上,看到列车后24秒就丢脚踏车进入轨道,已造成民众搭乘大众交通工具恐慌不安,对社会潜在危害很大,且犯案后否认犯行,未见悔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