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刑场禁忌」忧冤魂复仇!法警拍肩不喊名 答谢金当天花掉

▲李宏碁死刑伏法,意外再掀刑场禁忌。(图/资料照片,下同)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宏基2016年持刀刺死前妻,又载走6岁女儿烧炭自杀,上月31日枪决伏法后,成为蔡政府上任2年多来执行死刑的首例,也意外掀开刑场的各种神秘禁忌;像是法警彼此间不能喊名字、不可以沾到死囚血迹等,虽无科学根据,但许多法警还是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想法照办,就怕有个万一。

资深北所管理员私下透露,过去枪决多在凌晨4点多执行,后来执行时段变更,一方面是因为许多死囚赴刑场大多都会情绪失控腿软,不仅脚镣或拖行声回荡牢房,还会影响其他囚犯安眠,二来是因为民间流传鸡鸣之后鬼门关封门,死囚到阴间报到不易,才改到白天执行。

除了枪决执行时间,由哪名法警担任刽子手也有讲究,因为一般法警都是轮值,不一定能事先知道何时执行,因此勤务表上轮到谁就由谁担任,又俗称「抽签」。

执行期间,法警间绝不叫唤彼此姓名,多是以拍肩等方式沟通示意,也会避免沾染到死囚的血,就怕死囚听到日后冤魂索命;若是不慎沾血,待行刑结束后,法警也会冲到厕所洗手,一边喊道「洗手不干了」,甚至故意到人潮众多的地方晃晃再回家。另外,若执法人员在死囚断气前对到眼,或跨过死囚遗体,都可能招致祸事,所以会尽量避免。

比较特别的是,死刑定谳的那一刻起,狱方会为死囚制作一个没有钥匙可开的脚镣,直到枪决执行完毕才会由法警撬开。有不少死囚会提前藉管道取得千元大钞,藏在牢房内,直到行刑当天再将钱系在脚镣上,以答谢帮忙解开的法警;因为解开脚镣象征重获自由与新生,不仅让死囚能早日超生,也代表来世不会再踏上这条不归路。

不过,法警拿到这1000元的「感谢金」后,最好当天就花完,或是送到庙里捐给神明,否则可能招来凶兆

据了解,执行死刑时会有高检署检察官法医到场,且一般死囚上路前一定会经过6个步骤

一、先由法警押解至刑场。

二、由高检署检察官对死囚进行「最后一次讯问」,并验明正身,询问是否有遗言心愿

三、所方会准备死囚的「最后一餐」,并提供香烟高粱酒

四、死囚趴在刑场的沙地上,由法医麻醉并在心脏小脑相对位置做记号,待药效产生法警开枪,执行后约10到20分钟,再让法医验尸、确认是否死亡;若没有死,继续射击直至死亡。

五、法警取下死囚脚镣、覆盖白布,遗体由殡葬业者运走;若是同意器捐者,则会送至医院移植器官

六、死刑执行完毕后,全场人员需洗手、换洗衣物,并在刑场外烧冥纸、向地藏菩萨烧香,愿死者安息。

虽然狱方在枪决前会准备简单酒菜,像是卤蛋豆干卤味干料,让死囚吃饱上路、「方便携带」,不过许多死囚面对最后的晚餐几乎都食不下咽,往往抽根烟、喝杯酒就会步入刑场。

另外,殡葬业者虽会提前到刑场预备,但也必须注意相关禁忌,包括不能提「死」字,尽可能回避枪决过程,更不得评论死者外貌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