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成灾台东划定管制区 14日12时起生效违者重罚

台东灾害应变中心14日成立二级开设,县长黄健庭同时下令公告划定管制范围,限制或禁止民众进入,违者依法举发。(图/台东县政府提供)

记者兆麟/台东报导

因受卡努台风东北季风共伴效应影响,台东地区部份地区已成灾,台东县长黄健庭除指示相关单位积极注意河川水位土石警戒,并因应水灾灾害防救需要,县府14日公告划定向阳山等区域金峰嘉兰村等五处莫拉克与莫兰蒂台风灾后特定区域为管制区,并自14日中午12时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众进入,违者将依法举发,处罚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锾,敬请民众注意。 台东县灾害应变中心已于106年10月14日12时0分成立二级开设,各编组单位也立即启动紧急应变小组,展开各项灾害应变作业,黄健庭特别指示有关单位注意河川水位及土石流警戒,以便及早透过大众媒体方式,通知民众做好因应措施,减少损失。 同时县府也紧急依灾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前段规定,公告划定「向阳山区大武山区、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潜势溪流)、长滨至大武暨兰屿绿岛沿线之海岸渔港等区域范围」,以及「金峰乡嘉兰村莫拉克台风灾后特定区域范围、大武乡大竹富山部落莫拉克台风灾后特定区域范围、大武乡大竹村本部落莫拉克台风灾后特定区域等范围」、「大武乡大竹村爱国蒲部落1、2、3、4邻及延平红叶村1、2、3邻莫兰蒂台风灾后特定区域范围」为限制或禁止人民进入或命其离去之范围。为确保民众生命财产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证或应紧急避难之需要者,不得进入从事戏水观潮、垂钓、登山、健行、溯溪、出海捕鱼等活动,如违反规定将依法进行举发,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锾,并自106年10月14日中午12时起生效,以维县民安全。 县府也强制要求公告县内港口(泊、区)、岸际高潮线起向临陆侧100公尺内,住宅区海堤线内除外)列入管制区,禁止船(筏)出海作业(除救难船外),并由海巡单位执行管制措施,各山区、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潜势溪流),应禁止人民从事各项危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