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危机处理措施 原能会:断然处置≠摧毁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9日考察核一厂断然处置设施及作为,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主委蔡春鸿表示,外界常把「断然处置措施」与「废弃电厂」划上等号,但其实不是,核电厂危急时注入生水,事后再处理,反应炉还是可以使用;但如果注入海水,海水的盐分将腐蚀反应炉,形同弃置。

教育委员会轮值召集委员、民进党立委邱志伟表示,总统马英九曾说「在真正危机已接近失控情况下,可摧毁整个电厂」,此番言论令人感到震惊,希望借由考察让民众了解断然处置措施程序影响

台电报告指出,实施断然处置有3个条件,包含反应炉丧失蒸汽驱动补水以外的电力驱动补水能力机组丧失厂内外交流电源、机组强震急停且中央气象局发布海啸警报。一旦出现其中1项状况,核电厂员工将会以值班人力、厂消防班1/2人力,在1小时内完成准备工作,只要值班经理厂长下令执行,就向反应炉注入生水(淡水)或海水,以防止反应炉过热,出现如日本福岛核电厂「炉心熔毁」的状况。

蔡春鸿(左图记者赖映秀摄)表示,外界常把「断然处置措施」与「废弃核电厂」划上等号,但其实不是。他指出,核电厂设有10万吨的生水池,如果危急时注入生水,事后经处理,反应炉还是可以使用;如果注入海水,海水的盐分将会使反应炉内设备腐蚀,等于弃置反应炉。

台电副总经理陈布灿指出,断然处置措施让反应炉内保持有水的状态,避免让大量辐射外释。「摧毁核电厂」可能不是很精确的说法,就算引入海水,核电厂是丧失恢复发电的可能,但是辐射还是在核电厂围阻体包覆中,并不会影响民众健康。他说,断然处置措施的失败率低,「虽然没有不可能失败的事,但失败机率非常低」,一切都是以福岛事件做为参考,避免台湾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