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不伦恋6年 人妻想分手被讨「开房费!」
一名萧姓人夫指控,前年发现太太和男子阿明(化名)手机通讯软体对话纪录谈分手,太太斥责对方「如今你玩弄了我的感情我的人后,翻脸无情的来跟我要钱这样是对我厚道宽容吗?」、「「能相处6 年双方都付出了」,因此提告2人妨害家庭,并连带求偿200万元。不过,刑事部份不起诉,但民事部分,高等法院认为萧妻和阿明显逾男女往来之分寸,已超越社会通念容忍之范畴,足以破坏婚姻生活圆满安全及幸福,判须连带赔偿萧男30万元。
依判决书提到,萧男指控,看到妻子手机通讯软体对话,包含「…这么多年来你平时所给的钱,你说是要让我买吃的喝的用的,而那些钱也都已经在我们出去约会时,吃喝玩乐及开房间时用完了,还有你说没钱也有拿给你,现在你因为我不想要跟你在一起了,就来跟我要钱?」才发现她和阿明交往6年,并在车上、汽车旅馆等处发生性行为,导致他深感遭背叛而大受打击,寝食不安,原本幸福的家庭濒临破裂,精神上极为痛苦,心情迄今无法平抚,因此对两人连带求偿200万元。
阿明则称,和萧妻仅为同事关系,偶尔聊天,吃饭、逛街,是同事间正常社交行为,并无侵害萧男,简讯内容是因和萧妻间有金钱纠纷,提及「约会、吃喝玩乐、开房间、上床发生性关系」等语,皆为她说词,不明白为何她会陈述与事实不符之事。
高等法院认定,应堪认定萧妻和阿明有为男女间交往及性行为等事实,且显逾男女往来分寸,已超越社会通念容忍之范畴,足以破坏婚姻生活圆满安全及幸福,因此判2人应连带赔偿萧3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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