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崇晏遭逮捕是中二司法报复 陈为廷:方仰宁须付代价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大哲学系学生洪崇晏(八六)5日上午至中正分局,参与「捍卫民主,还我喇叭行动,遭数名便衣警察上铐逮捕,押送至台北市刑警大队侦讯太阳学运总指挥陈为廷(上图/东森新闻资料画面)稍早在脸书PO文直呼「超扯」,并呛声分局长方仰宁必须付出代价

陈为廷谈到,洪崇晏是在参加完「还我喇叭」行动后,在吃饭的路上遭便衣员警拦下,当场拘票将他上铐,押上「计程车」送往保安大队理由应是为了「411中正一行动」屡传不到。

▲洪崇晏、百人呛还喇叭,花车开进中正一。

陈为廷指出,318之后的一贯做法,就是拒绝到警局应讯,要求检察官直接发传票,让他们到地检署说明,主要是警方在这些案件中并非中立,而且又是事件当事人」,「要『当事人』来讯问『当事人』,本身就不合理」,再加上以往员警在作笔录时,都会恶意的以诱导式提问入人于罪。

强行拘提毫无必要,陈为廷认为,今天中正一分局挑此时机下手,唯一的意义就是「恶整」。他直言,这是一场清楚、恶意、中二的司法报复,「方仰宁绝对必须付出代价」。

陈为廷脸书全文

超扯。刚接到詹顺贵律师电话,他着急说洪崇晏刚被中正一的便衣押上计程车带走,应是被现场拘提。

目前律师赶到保安警察大队,确认状况是,八六在今早参与完「还我喇叭」行动后,解散、正要去吃饭的路上,却遭便衣员警拦下,当场亮拘票、将他上铐押上计程车,送往保安大队。

拘提的理由,应是为了「411中正一行动」。行动过后,中正一曾发过两次到案通知给八六,要求他到中正一作笔录。但一如318之后各案的作法,我们都一贯拒绝到警局应讯,要求检察官直接发传票,我们愿意直接到地检署向检察官说明。

这理由,在我们上次主动到地检署到案说明时,已经讲得很清楚:警方在这些案件中并非中立,而是事件「当事人」,要「当事人」来讯问「当事人」,本身就不合理。就过往经验,警方也的确会在作笔录时,恶意地以诱导式提问入人于罪。因此,我们就算被逮捕、在警局应讯,也往往全程依法保持缄默。事实上,整场行动,警方都全程搜证。证据中我们该负的法律责任,我们绝不逃避。但我们拒绝恶意诱答。

八六的律师过去也两度向警方清楚表达这个意思,要求直接送地检署。但检警还是硬要拘提,完全莫名其妙。

强行拘提根本毫无必要。如上所述,到了警局,我们也是保持缄默。最后结果还是一样:到地检署去说。今天中正一却挑在这时机下手,唯一的意义就是,「恶整」。这是一场清楚、恶意、中二的司法报复。方仰宁绝对必须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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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补一句,我自己本身也已收到两次中正一的到案通知。第二张还是我们去地检署主动到案后几天,刻意限时挂号寄来。不知道一个个拒提,是否是检警这波反扑的幼稚戏码。无论如何,我将持续坚持检方直接讯问,拒绝赴警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