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漾》进军大陆 文化部:保证收益、非图利中资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针对周刊报导质疑由文化部文创一号共同投资电影花漾》,遭大陆方购买花漾版权,疑有图利中资之嫌;文化部2日回应表示,该片以「包底分红」方式进军大陆市场,保证台湾收益,绝无图利中资。

▼电影《花漾》星光首映会剧中演员意涵言承旭陈妍希。(图/南方岛电影提供)

文化部指出,电影《花漾》与大陆方「包底分红」的「保证票房合约,是采取了确保台湾方收益的最佳选择,因为大陆方购买花漾版权,保证台湾方可稳拿人民币900万元的回收,相当于近4500万元新台币的收益,已经是近年来两岸合作拍片以「包底分红」方式,台湾方回收金额极高的纪录

此外,由于大陆方也必须投入资金人力成本办理电影在大陆上映的行政手续,负担电影在大陆市场的拷贝、发行、通路行销宣传等所有支出费用。而当大陆市场票房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以上时,台湾的南方岛公司还可以参与分红,文化部亦可以股东身分参与利润分配。

至于中国大陆市场以外所有收入,大陆方皆无权分享利润,完全归南方岛公司所有,文化部强调,种种条件看来,似乎对台湾方是极为优惠的条件。

声明中也强调,文化部投资具有潜力的电影公司,拍摄的电影以台湾制作团队班底,制作出气势磅礡的古装电影行销海内外,此次谈成大陆方的高价「包底」进军大陆市场,是极为优惠的条件,报导所称「图利中资」,完全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