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昭顺突袭有效? 陈其迈酸:要玩也要懂议事规则

国民党立委黄昭顺。(图/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13日初审《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但在是否让大陆配偶领证6年缩短4年一项有所争议不料,国民党召委黄昭顺却在法定散会时间突袭,宣布条例审查通过。对此,民进党立委陈其迈讽刺,延长开会时间须征得大家同意,国民党「至少也要懂议事规则」。

在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过程中,朝野立委达不到共识全场吵成一片,黄昭顺却两度宣布会议休息,人随即不知所踪,留下民进党立委和相关部会官员枯坐到法定散会时间后,才纷纷离席

不料,黄昭顺竟在晚间6时42分突然跑回会议现场,并宣布条例初审通过,国民党立委徐榛蔚还使出自行提复议战术,用掉一次复议机会事实上,黄昭顺的类似招数早在审查《自由经济示范区》时就曾使用过,当时她也多次宣布休息,并不见人影,为防突袭,民进党及台联立委甚至守到深夜12时左右才休息。

对此,陈其迈在脸书嘲讽,要议事抗争,至少也要懂议事规则,「连想要延长开会时间,要徴得大家同意始得延长都不知道」。他指出,上周他能宣布延长开会时间,即是表决通过才延长的。因此在立法院17:30没先宣布延长并取得多数同意,到了17:30自然就散会了。

他批评,国民党东施效颦,「结果都散会了,竟还提什么复议,荒腔走板,让人哭笑不得」。

同时,陈其迈也指出,另根据司法院大法官解释释字第499号明揭「…如有重大明显瑕疵,即不生其应有之效力。所谓明显,系指事实不待调查即可认定;所谓重大就议事程序而言则指瑕疵之存在已丧失其程序之正当性,…」。他呼吁,国民党还是乖乖做反对党用功议事,否则白忙一场,「自秀下限罢了!」更大呛,「对了!敬告kmt,我吃剩饭等你,周三再战!」

陈其迈重点整理

●立法院议事规则第27条 散会时间已届而议事未毕,主席征询出席委员同意,酌定延长时间。→本日会议议事日程所定会议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0分,黄昭顺于17:30前未经征得出席委员同意延长会议时间,超过议事日程原订会议时间17:30后之会议为违法会议,决议均属无效。

●立法院议事规则第42条 议案复议之提出,应具备下列各款:一、证明动议人确为原案议决时之出席委员,而未曾发言反对原决议案者;如原案议决时,系依表决器投票记名表决或点名表决,并应证明为赞成原决议案者。二、具有与原决议案不同之理由。三、二十人以上之连署或附议。●立法院议事规则第57条第1项 各种委员会会议关于连署或附议人数,应依本规则所定人数五分之一比例行之。●立法院议事规则第45条 复议动议经表决后,不得再为复议之动议。→国民党所提之复议案未足法定人数(依议事规则应有1+4人以上提案、连署,但该案仅3人提案,加盖党团章),且复议动议处理没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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