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程车转弯甩飞乘客受伤 检:不系安全带后果自负

搭乘计程车后座应系妥安全带北市乘客因紧急煞车撞伤膝盖控告司机过失伤害,检察官认为,司机无法在行进间注意乘客动向,认定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诉。图片并非事发当时人(图:本报资料照)

北市李姓乘客去年10月3日凌晨5点多搭乘翁姓司机的计程车,行经南京东路、承德路路口时,计程车司机紧急煞车,害他膝盖撞上椅背,导致右侧髌骨骨折,气得控告司机过失伤害。但检察官认为,后座乘客依规必须系妥安全带,无法期望司机一边开车一边注意乘客动向,认定司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诉。

翁姓司机说,行经南京、承德路口时,灯号红灯转为绿灯,他速度慢下来准备左转,看到斑马线上有一名妇人,于是踩刹车,当时速度很慢,并未发生乘客膝盖撞上椅背,而且,路途中经过马偕医院,如果受伤可以马上送医治疗,但是李全程都没说不舒服,抵达目的地后付钱下车。

李坦承上车没有系上安全带,他有向司机反应脚很痛,但翁却不帮他。检察官勘验行车记录器,并未发现李曾口头反应疼痛。反而是翁说,计费表一按下去,就会提醒乘客要系上安全带,而且车内也有标语,但李却未依指示正确系绑安全带。

处分书指出,乘客参与社会活动,均应小心谨慎,以避免危险发生,车内乘客是否坐稳,或者有无系妥安全带,应由乘客自行注意,无法期望车辆行进间,司机能分心注意乘客各种动向,乘客若确实遵守规定,就可避免碰撞受伤,司机并无过失伤害犯行,予以不起诉。